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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27     人气:2246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 136370.30 平方米(折合 204.56 亩),拟建建筑面积达308712.32 平方米,本项目共由 6 个地块构成,其中 ABC 地块为工业用地,DE地块为道路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F 地块为绿化用地(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项目 ABC 地块为主要建设用地,拟建包括:高标通用厂房、大空间厂房、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商业、宿舍楼、邻里中心、及人防地下室等主体建筑,其中:


A 地块用地面积 50767.5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7007.35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高标通用厂房、独栋厂房、公交首末站、办公楼、商业、人防地下室、公共厕所及园区配套工程;


B 地块用地面积 48070.9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2902.97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高标通用厂房、独栋厂房、宿舍楼、邻里中心及园区配套工程等;


C 地块用地面积 23139.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8802.00 平方米,主体建筑为大空间厂房及园区配套工程等。


D、E、F 地块为道路、绿化用地,属于出让条件要求的配建内容,配建后移交政府使用。


(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复的设计方案为准)


项目总投资为128583.94万元,工程费用94140.29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1095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决算、资料归档、以及2年的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尾款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317113.27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1)或(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三次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监理员5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已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为拟派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75号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7-877080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    编: 510060


联 系 人: 欧宇旻、王宇  


电    话: 020-83541707、13570435126  


传    真: 020-83541707


电子邮件: 3890778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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