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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20     人气:793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审投〔202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审投〔202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由陆港北路、陆港南路和陆港西路组成,全长1.265千米。其中陆港北路全长约0.555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规划红线长度为15米,双向3车道,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陆港南路全长约0.547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长度为16.5米,双向3车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陆港西路全长约0.163千米,道路宽度为8米,双向2车道。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监控工程等,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820.10万元。


2.3 计划工期:26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需优先实施陆港南路建设,并在发出开工令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陆港南路建设。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环陆港路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监控工程等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部分工程涉及铁路安全控制线范围(不在铁路红线范围),若需办理铁路部门相关手续,发包人按实际需要安排承包人办理铁路部门相关手续,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办理并确保完成。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41,008,762.24元。


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程保险、包税、包措施、包协调管理、包运输(含二次运输)等完成合同工程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清单规则的任何子目。对清单及子目有任何增加的,投标人在正式投标前以疑问形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招标人文件;除施工中的变更外,单价及项目不做上调。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自身能力、工程文件要求、工程实际条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气象条件、以及各种管理规定等变化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各项费用和综合单价。一旦中标,综合单价就是在现有的现场条件下按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的价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总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 月13日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6 月13日9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2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层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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