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去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暨志愿服务活动
5月18日上午,三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云东海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百旺城市场开展了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暨志愿服务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退役军人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利益。
活动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政策咨询、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军味”宣传品等方式,向前来询问的群众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从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移交接收与退役安置措施,到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保障、抚恤优待与褒扬激励机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要求等方面,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都为群众详细解读,并重点从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对退役军人的法律保护等内容对保障法作深入宣传。
此外,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还向现场来往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及群众发放了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指引手册、兵役法及安置条例(摘要)政策宣传手册、残疾等级评定及伤残证补换发服务手册、实行诉访分离 依法维护权益服务手册、退役士兵安置问答政策宣传手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据不完全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近300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三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现场解惑释疑,退役军人及家属、群众对保障法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更多了解了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优抚优待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三水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将在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带领下,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LED滚动播放、设立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1+N”(保障法+N个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和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深入开展“六送”活动和常态化走访慰问,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送法上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等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和服务保障工作,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落到实处,确保辖区退役军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和落实。
就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第一阶段)尿素采购(第3次)(项目编号:JG2022(SZ)XZ0019)于2022年4月27日在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因项目需求调整,现作以下变更及延期:
一、 变更及延期内容:
1、招标文件的“项目商务要求”的“4.付款方式”中内容变更如下:
条款 |
变更前 |
变更后 |
4.付款方式 |
4.1 按照月度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尿素结算单价×上月度实际采购数量。 4.2 中标人完成供货和验收合格后,按月度结算,次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4.3 尿素结算单价 4.3.1 价格执行周期 价格执行周期为三个月(即:6-8月、9-11月、12-2月、3-5月),在同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4.3.2 价格调整机制 每个调价执行周期末,取当期每周的“尿素批发价格指数”计算出当期算术平均指数(“当期指数”)与开标当月按周计算的平均价格指数(“基准指数”)比较,按以下方法计算,作为下一个价格执行周期结算单价的依据:
4.3.2.1 中标当月及第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尿素结算单价=中标单价。 (1)指数变化幅度±5%以内的,价格不作调整,即尿素结算单价=中标单价; (2)指数变化幅度超过±5%的,超出部分按同比例调整后作为下一个价格执行周期的结算单价,即尿素结算单价=中标单价*[1±(│指数变化幅度│-5%)]。 注:
1)指数变化幅度=(当期指数-基准指数)/基准指数; 4.3.2.3 价格调整须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 4.3.2.4 如双方对价格调整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确定备选供应商为新的乙方。双方协商期间的采购订单执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影响供货。 4.4 中标人必须凭有效发票向招标人收款。 |
4.1按月度结算,中标人完成供货和验收合格后,次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每月初始结算金额=中标单价×上月度实际采购数量 每个价格执行周期结束后的下一个月15日前,按照4.2条款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对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进行多除少补,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4.2 价格执行周期 价格执行周期为三个月(即:6-8月、9-11月、12-2月、3-5月),在同一个价格执行周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4.3 价格调整机制 4.3.2 每个价格执行周期,最终结算单价根据指数变化幅度确定是否调整: (1)指数变化幅度±5%以内的,价格不作调整,即最终结算单价=中标单价; (2)指数变化幅度超过±5%的,超出部分按同比例调整后作为该价格执行周期的最终结算单价,即最终结算单价=中标单价*[1±(│指数变化幅度│-5%)]。 4.3.3 最终结算单价与初始结算单价(即中标单价)之间的差额产生的结算金额差异,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多除少补结算。 注: 1)指数变化幅度=(当期指数-基准指数)/基准指数; 2)“价格指数”参照“国家发改委网站”每周发布的“尿素批发价格指数(CNPI)”,(参照的价格指数仅作为价格调整依据,不作为产品生产要求,价格调整范围仅限于尿素材料价格变化导致的成本增加或降低,其他费用一概不调整)。若国家发改委当季度没有公布价格信息的,招标人参照“中国农资流通网”(https://www.chinanzxh.com/)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尿素价格变动进行调整。 4.3.4价格调整须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 4.3.5 如双方对价格调整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确定备选供应商为新的乙方。双方协商期间的采购订单执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影响供货。 4.4 中标人必须凭有效发票向招标人收款。 |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5月26日17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0日9时3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10日09:30分
5、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10日09:30分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及延期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及延期公告》为准。
二、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2、招标人:佛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特此公告。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9日
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含厂房)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2-105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2年5月27日15:00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该社的土地、厂房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居委会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土地(含厂房) 出租 |
17.98亩 (厂房约5亩) |
150000元/年 |
10年 |
10万元 |
5万元 |
合法合规使用 |
每三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交租后使用;
4.补充说明:在取得合法用地及办理装修或报建等手续前,禁止擅自加改建及翻新。地块引进项目若需环评审批的,应按程序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且须落实好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建议地块或厂房不能用于涉气涉水排放项目和废品回收场。后续项目一并提交上会资料。建议甲乙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若以自然人竞投的,必须由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委托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80020000016597317,开户银行:佛山农商行西安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00166743705300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4445310104001757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或 △账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户账号:39306010010017466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开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财务室,电话:0757-88825880。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单位投标须加盖章)到财务室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另外中标人还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在佛山市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投标人请于2022年5月27日15时00分前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手机网银转账,请打印出来)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及投标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手机网银转账,请打印出来)
八、竞标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即视为对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以后每次举牌即被视为在当前报价的基础上作出2000元/年的递增;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12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
(5)当竞标人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25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490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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