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异地中考政策是怎样的?
我市从2004年开始制定市级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并不断拓宽条件,2019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规定(粤教考〔2013〕7号),为与我省异地高考方案衔接,经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8月31日往前倒推),可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可根据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主要分布在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批次和第二批面向区内招生批次)。需要提醒的是,异地中考考生或已经升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户籍学生及其家长,我市中考招生政策政策性借读生大部分条目并不涉及居住证、社保等要求的,考生若希望在本地参加普通高考,应认真领会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对照异地高考政策要求,主动创造条件,及时办理居住证及在佛山参加社保等,以免影响高考报考。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2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试点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实施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目的是为进一步明确市内各所中高职院校办学定位,重点探索发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加强中高职在培养目标、办学学制、专业内涵、课程体系、教材编写和评价标准等方面的衔接,推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因此,选取与佛山产业对接,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比较稳定,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先行先试。
按招生学校要求,报考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考生为广东省户籍或外省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外省户籍考生家长应对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及早准备,妥善办理社保、居住证等手续,以免影响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升入高职的转段录取,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转段升学,后果自负。
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类型包括公费生、民办生、民办特长生等,其中除公费生参照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收取或减免外,其他招生类型的收费标准普遍比公办学校高,考生及家长须引起重视,并对自己志愿负责,慎重填报,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二次录取。
下表是我市部分民办高中学校的2021年学杂费情况(由学校提供或源自学校网站,不含住宿费,单位:元),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注:排名不分先后,并非2022年收费金额,仅供参考,考生家长如有疑问详询各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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