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及周边区域
2.2项目概况: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以北,佛山市与肇庆市交界处,距离佛山市中心城区约56km。主要服务珠三角中西部及周边区域,承接广佛肇地区广州白云机场的溢出客流。珠三角枢纽机场按4F标准设计,近期建设2条跑道,建设T1航站区、南侧工作区及相应机场配套工程,客流目标3000万人次;远期建设东二跑道(E类),增建T2航站楼、北侧工作区及相应机场配套工程,客流目标6000-8000万人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广湛高铁、深南高铁和肇顺南城际铁路正线引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通过一体化建设实现机场与铁路高度融合、便捷换乘;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枢纽运营效率、更好地带动更大范围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了引入1条机场快线、1条预留线路进入机场,形成“两高一城际,一快一预留”5条轨道交通线路引入机场的总体规模。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主要为肇顺南城际、机场快线和预留线路三条轨道交通在机场范围内预留的车站和区间的土建工程。预留土建工程合计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近期航站区9万平方米、远期航站区6万平方米);区间长度合计约17000双延长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49.10万元。其中:
(1)勘察咨询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4.25万元。
(2)设计咨询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84.85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2)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相关辅助和接驳工程及相关接口(如有)、地下空间开发及相邻地下空间开发(如有)以及密切相关的同步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3)经双方协商同意的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所需的其它项目的咨询工作。
2.6 承包方式:按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相关行业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范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1)(2)(3)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铁路综合设计甲(I)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铁路综合设计甲(I)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以下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的截图)。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资质类别: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总体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5.3拟派项目勘察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5.4拟派项目设计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勘察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设计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勘察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设计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7拟派项目负责人、总体技术负责人、勘察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设计咨询副总体技术负责人之间不能相互兼任。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业绩须满足以下(1)、(2)、(3)、(4)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项目及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31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项目。
(3)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23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4)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3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咨询项目及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或以上)的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2)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开通运营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开通运营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勘察咨询”、“设计咨询”、“勘察设计咨询”分别与“勘察监理”、“设计监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内容相似的,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4.8对投标人拟派人员业绩要求
4.8.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或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或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4.8.2拟派项目总体技术负责人业绩:
在近5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总体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体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国内铁路或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或工程设计总承包项目或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或工程设计咨询项目)。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建成开通运营。
(2)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建成开通运营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开通运营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已开通运营的项目还需提供开通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勘察咨询”、“设计咨询”、“勘察设计咨询”分别与“勘察监理”、“设计监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内容相似的,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4.9“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人,或与其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5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6月16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3室)。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0号
联系人:盛先生 电话:0757-83139309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7楼FG室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0757-83210139、0757-83219255
传真: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邮编:528000
杨和镇大布股份经济合作社印地岗(基站)山地出租项目定于2022年6月6日上午10:20在杨和镇沙水村委会进行第二次竞投。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山地,面积约0.15亩,面积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大布股份经济合作社印地岗。
(三)资产经营用途:通信基站(只能按现状出租,如需新建、改建、扩建必须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
(四)出租合同年限:10年。
(五)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占地面积 |
交易底价(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现金) |
1 |
印地岗(基站)山地 |
约0.15亩 |
10000 |
10000 |
(六)租金收取方式:每两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七)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方需在10天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报价相同的,先开先得。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6月6日上午10:20前带投标保证金(现金),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2年6月6日上午10:20在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2年6月6日上午10:20前,携带如下资料到杨和镇沙水村委会提交。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六、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大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3516550251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大布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5月26日
附件:
项目编号:YHZ2022-006
1.招标条件
杨和镇石坎村机耕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坎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表决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本村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全额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高明区杨和镇石坎村机耕路硬底化和平整场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20万元。
2.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晴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96373.64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25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1月至2022年0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二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2年6月7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9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10.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石坎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0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62012040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银海广场3座5楼
邮编:528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7-88668329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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