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G2022(SZ)XZ0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性质:国企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20,58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最高单价限价:污泥处置费:人民币438元/吨;污泥运输费:人民币2元/吨/公里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处置服务,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的时间节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则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5、投标人处置单位及处置场所必须符合佛环委{2018}61号《佛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零填埋全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如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具有即可)
6、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污泥处置设施,已获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牵头单位具有即可)
7、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任一单位具有即可)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处置场所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为本项目出具的《接收禅城区污水厂污泥同意书》,证明上须包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人核实。(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指定污泥处置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由其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进行协商和执行一切与此相关的投标事宜。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在同一项目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八、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6月1日17:30至2022年6月9日17:30期间,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三条的“重要事项说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形式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2日09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6月 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十三、重要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其他事项说明”。
2、其他事项说明: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自2022年6月22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污泥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6号十九层
联系人:黄宝坤
联系电话:0757-8337849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人:霍韵菲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传 真:0757-86368680
邮 编:5282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宝坤
联系电话:0757- 8337849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霍韵菲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武警某部(南海区机场路6号)
(二)项目名称:2022-2025年单位公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选取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选取3家预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和下属单位提供单位公车定点维修服务。设置招标预算总金额为120万元(此金额仅为项目估算价,非签约合同价),每年度实际开支不超过40万元,招标结果有效期3年,合同每年重新签订1次。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主持开标、评标、协助订立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工作。
(二)招标采购流程均依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供的会议场地进行。
(三)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制订招标安排工作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执行。
(四)承诺遵守各项保密要求,并接受为保密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不超过1.2万元(包含评审专家费、专家交通费、餐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优惠率。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册住所位于佛山市辖区内,且在佛山市有办公场所,具有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提供同类型项目(指汽车维修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三)2021年以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交易代理机构每月进场交易行为情况通报中,服务质量评分均在90分以上。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存在关联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选定办法
(一)接受报名。投标人不需提交投标文件,也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完成报名即为有效投标人,视为完全响应招标公告的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6日(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50分,14时50分至16时30分。其余时间不受理。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报名时需向工作人员提供准确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便于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及安排抽签工作。
报名联系人:郭先生,18038741311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机场路6号。
(二)随机抽取。于6月7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按照随机抽取办法流程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步骤一:现场不分排名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随机定标会,现场主持人宣布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放弃。到达现场的代理机构不足6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步骤二:确定投标人编号。现场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摇珠确定各投标人编号,并现场公布。
步骤三: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
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摇出球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摇出球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依次选出6名中标候选人。
特别提醒: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代表取得中标资格。
(三)资格复核。随机定标结果产生后,招标人依次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核。投标人需依据“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开标地点,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补正上述资格复核资料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以此类推。
4.订立合同。随机定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五、其他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出现的,视为不诚信投标,计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分:(1)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资格复核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招标人将宣布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2)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其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经核实投诉属实的;(3)中标人拒绝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4)报名成功但不按时参加现场抽签的。
古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自古以来便是民生的头等大事。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已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南山镇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2022年5月31日,南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镇经发办、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公司)在南山镇举办销售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两期专题培训班。南山镇党委委员许志芹,南山市监所所长冯晓云、副所长卢木兰,镇经发办主任郑桂斯,精益和泰质检公司授课讲师邓清、李炎,镇市监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镇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共21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许志芹作动员讲话,从认识、行动、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冯晓云传达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和存在问题,以及提出做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郑桂斯对餐饮行业、商超也提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
在本次培训中,邓清老师和李炎老师通过图文并茂的授课方式,从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等方面,结合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对南山镇辖区内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就《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操作规范与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内容具体生动,理论联系实际。现场互问互答,气氛热烈。培训结束后,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考核,通过测试查漏补缺,进一步激发了各企业负责人的学习积极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实效性强,收获颇多,并将立即采取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培训共派发学习资料349份,试卷199份,合格率达98%,培训成效显著。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提升培训,进一步强化南山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规范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接下来,南山镇市监所将联合精益公司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问题整治、示范创建等一系列食品安全提高措施,将南山镇食品安全提升至更高的档次,为广大人民群众筑起一道食品安全“防火墙”。同时为今年10月份迎接国家对佛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做好全面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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