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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2020年社保异地报销指南

时间:2020-08-16     人气:4907     来源: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作者:admin
概述:街坊们在异地就医的时候,对医保报销待遇是不是有点疑问呢。给大家说说在我市住院报销待遇和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有什么不同。......

      街坊们在异地就医的时候,对医保报销待遇是不是有点疑问呢。给大家说说在我市住院报销待遇和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有什么不同。

     一、我市住院医保报销待遇

     住院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三类医疗机构1200元/次,二类医疗机构600元/次,一类医疗机构300元/次。

     住院支付比例 :

     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类别支付至最高支付限额: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二、因病情需要到市外住院报销待遇:

     (1)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后,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2)参保人经市、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复诊住院,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3)参保人未经本款(1)(2)流程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60%支付。

     (4)参保人未经本款(1)(2)流程到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也就是说,街坊们自行到市外住院,不管是不是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都会下降的哦!

     (一)因急诊、抢救到市外住院的

     因急诊、抢救在市外医疗机构入院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二)长驻异地和单位派驻的

     长驻异地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居民、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和单位拟派驻市外180天的在职职工(回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由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个人)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申请,可选择不超过3间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院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报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备案。参保人在其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住院、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患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上浮。

     简而言之,街坊们因急诊、抢救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因长驻异地、单位派驻到已备案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可以享受和佛山医院一样的报销待遇啦!

     大家可以选择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就不用担心报销比例下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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