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04-04A-2023-D-E04629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标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二年。
合同包2(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500.00元
品目号:2-1
品目名称: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标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12,500.00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超声诊断仪器)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医疗设备(电子胃肠镜)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27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地 址:顺德区金沙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757-22322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倩、郭健汉、许小佳
电 话:0757-82724379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1-440606-05-01-346251)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 的 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项目拟建综合楼、科研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其中综合楼五层,包括科研活动室、科研实验室及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科研楼五层,包括实验室、计算机功能室及其他功能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0.67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0.38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连通综合楼及科研楼。总投资为1295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建安费)10400.00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准备阶段2个月,施工阶段13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具体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804736.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 招标内容:本监理标段为佛山市顺德区凤城教育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监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土石方、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人防、消防、道路、防雷与接地)等,具体工程内容以确定的实施方案及委托人要求为准。如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或建设范围有调整,建设规模以委托人最终确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业务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9 月至 2023年 2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对4.5.4款补充: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 0757-2266836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0757-22660481
传 真: 0757-83133283
电子邮件: 1031813967@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1. 招标条件
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狮山)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1-440605-04-01-91824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狮山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2023-2025年桂城街道、狮山镇埋地燃气管道新建及附属燃气设施安装,建设里程约54.42公里,建安费约6142.26万元,监理费约264.12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共计730日历天;在合同期内派发任务单。后续服务期:合同期满后1年止,以满足合同期内未完成任务单的监理服务。后续服务期满后,如合同期内项目仍需监理人提供服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说明:后续服务期内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可减少监理人数,须经招标人同意。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6412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监理范围:南海区桂城街道、狮山镇管辖区域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及1年的保修服务期监理。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项目总监:1名,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的。投标人的项目总监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否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5.1.1项目总监锁定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二次或以上(适用于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的情况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三次(适用于投标人只参与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或同时参与二个或以上标段投标,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为同一人)的情况)。
4.5.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
4.5.3监理员:3人,具有城市燃气或市政工程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监理员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在同一标段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如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其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但其他监理人员不能为相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4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完成过中压或以上市政燃气管道累计工程规模达到20km的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监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或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可另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车辆机械设备的要求
主要车辆机械基本要求:监理工作用汽车3辆、全站仪1台、焊缝尺3把、数字兆欧表(摇表)3台、电火花检漏仪1台、测力计(弹簧秤)3把。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设备需提供有效发票和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3月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5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对“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桂城、狮山)监理 ”(以下简称为“Ⅰ标段”),“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大沥、里水)监理”(以下简称为“Ⅱ标段”)及“2023-2025年南海区市政燃气工程项目(丹灶、西樵、九江)监理”(以下简称为“Ⅲ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两个标的中标候选人。定标时,按照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单位在Ⅰ标段及Ⅱ标段被推荐成为中标候选人,则此投标单位在Ⅲ标段定标时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605室
联 系 人:何华丽
电 话:0757-86292636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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