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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鱼塘发包 (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3-31     人气:475     来源:高明区明城镇招投标管理中心     作者:
概述:......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鱼塘发包(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鱼塘发包 (第二次)

3、项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村

4、项目规模:面积约20亩,按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5、承包期:19年

6、交易底价:1300.00元/亩/年,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0%,价高者得。

7、租金支付方式:承包款每年缴付一次,实行先交款后使用原则。

8、投标保证金:13000.00元,现场现金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履约保证金:13000.00,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10、资产经营用途:经营鱼塘项目。

11、特别说明:中标者中标后第一年在原有塘基加宽一条4米石渣道路,由村侧防洪渠桥头至旧村与公村交界位置,这条道路直至旧村为村和租户公用道路,个人或租户不能搭建和占用!(由签订合同起一年内完成)

12、其他: 经查该宗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养殖坑塘、设施农用地等一般农用地,北侧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若需建设生产设施,应当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五、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

投标人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法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要求提供原件对照。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4:30至15: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潭朗村民委员会海冲村文化室

七、定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定标办法: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按提交顺序开启报价信封,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开标时间: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在明城镇潭朗村民委员会海冲村文化室正式开始,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2、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中心及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海冲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伟球

联系电话 :1339222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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