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地块项目 已由主管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创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昌路北侧、货站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099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1570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3.5,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30%,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建筑限高80米。总投资约75754.56万元。
2.3服务周期:
(1)地质勘察周期:22个日历天;
①地质勘察时间节点:合同签订且勘察布点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进场,进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初步成果,初步成果提交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经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勘察成果。
②超前钻(如有)时间节点:施工图审查合格前完成。
(2)项目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
①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审稿,含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审核并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及修编并提交最终的初步设计成果;
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报审稿),其中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图纸和经审图合格的桩基础图纸。施工图设计(报审稿)经招标人审核并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稿)并送审图机构审核,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交付审图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3)服务周期内相关节点以双方协商为准,须满足招标人的勘察设计需求。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1355490.53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 1152800.00元,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10202690.5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本次招标的勘察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详细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室内试验实物、抽水试验、转孔波速测试、土壤氡浓度检测、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和补勘(若需)、超前钻(如需)及后续服务。
2.5.2本次招标的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设计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梯、消防、电气、防雷、设备、人防、装饰装修、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广场、综合管网、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燃气、高低压供配电、供水、智能化、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燃气、通讯、供水等)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除上述设计工作外,设计人还应开展以下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工作、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变更)等原因导致的相关设计调整工作(含规划报建)、销售所需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样板间及销售中心设计等)工作,上述服务的所有费用已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相关费用。
2.6 承包方式:(1)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2)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工程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名,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项的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企业”及“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勘察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企业”诚信登记,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登记)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是指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状态)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3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18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18 日0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创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兆祥路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7-82911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西二路10号国融大厦8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谢工、白工
电话: 0757-82905071
传真:0757-82905071
电子邮件:zhyjingying@126.com
市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市级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引导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1.社会团体
(1)行业类社会团体,主要是经济性团体,一般以协会、商会命名;
(2)学术类社会团体,可分为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三种,一般以学会、研究会命名;
(3)联合性社会团体,主要是人群的联合体或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团体的联合体,一般以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异地商会命名。
2.普通类社会服务机构(非社工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3.社工机构
4.基金会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可申报相应类别的等级评估:
1.登记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评估:
1.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上两个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从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四、评估等级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5A级(AAAAA),得分在951分及以上;
(二)4A级(AAAA),得分在901分及以上950分及以下;
(三)3A级(AAA),得分在801分及以上900分及以下。
五、时间安排
(一)4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提交评估申请,开展自评并准备评估材料;
(二)6月21日前,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提交评估材料;
(三)7月底,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和开展综合评估;
(四)8月,评估等级公示。
六、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等级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佛山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下载方式: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 fsnpo.gdnpo.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填写后发送至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依照《佛山市级普通类社会服务机构评估评分细则》《佛山市级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佛山市级联合性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佛山市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佛山市社工机构评估评分细则》《佛山市基金会评估评分细则》(各细则可登陆佛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评估材料
申报2023年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提交的评估材料应为2021、2022年度的有效材料。
资格申报阶段
(一)评估申报表(正副本各一份);
(二)2021、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各一份;
(三)已自评计分的评估评分细则表(一式三份)。
材料提交阶段
(一)评估情况说明(参评单位对自评及评估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的说明);
(二)评估指标证明材料;
(三)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均为一式两份)
现场考察阶段
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具体内容应包括近两年来参评单位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综合情况以及本次等级评估工作专项情况介绍。
八、联系方式
评估申报和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联系人:李英姿、金兆辉,联系电话:83209385,电子邮箱:fssgjzf@163.com)
附件:1.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评分细则及佛山市市级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及评估材料装订指引( 此 略 , 见 佛 山 市 社 会 组 织 信息 网 :fsnpo.gdnpo.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
佛山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现决定对佛山市禅城区星晖盛汇园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星晖盛汇园小区
(二)物业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域区东鄱南路5号
(三)物业管理区域:一座、二座、三座、四座、五座、六座、七座、八座、九座、十座、十一座、十二座、十三座、十四座、十五座、十六座、十七座、十八座、东鄱南路5号。
(四)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物业
(五)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3000.00㎡,项目总建筑面积178000.00㎡,住宅面积约96124㎡,商业建筑面积约5951.89㎡,办公公寓407套(17549㎡),商铺28间(约1300㎡),商业商场(含首层铺)22间(7700㎡)。小区设有3个主出入口,小区住宅建筑物共17座,建筑物楼层最高为14层,地下产权车位约1013个(约30795.75㎡),自行车库3个(9760.5㎡),地面停车位71个,绿化率为34.95%。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约900㎡,位于项目的1座二层。
(以上数据为佛山市房产信息网公示数据汇总,具体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红线规划图及佛山市禅城区房产测绘和交易中心数据为准)。
二、招标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结束时,招标人未就是否续约或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有结果的,本合同继续生效至新合同生效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佛山市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①财务状况报告: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依法在佛山市注册登记超过 10 年,具有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企业在佛山市的在管项目超过 100 万平方米(需提供合同首页、签署页以及能证明项目面积和合同期限内容的页数);
(四)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s://fwjy.fszj.foshan.gov.cn/foshan/home/#/)的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被评定为 B 级及以上;
(五)企业拟在本小区配置的项目经理具备 3 年或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并提供项目经理在物业企业累计缴纳3年或以上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物业管理日常投诉处理及时、规范,近一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一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被有关管理部门诚信扣分累计未超过 10 分(以评标当日在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s://fwjy.fszj.foshan.gov.cn/foshan/home/#/)物业企业的信用档案查询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详见“ 投标人须知”)
(二)招投标工作时间安排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止。最后投标单位应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本次招标方视为有效。
2、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
3、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进行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出售的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300元整,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等内容,均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投标人。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上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08 时30分至09 时3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B1座8楼开标3室。
6、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09 时30分。
7、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B1座8楼开标3室。
8、招标人指定联系人:罗先生
9、招标人电话:18128757574
10、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工
11、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57-8203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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