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换发/2020佛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申请指南
一、办理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二、申请手续
(一)表格领取
申请表可直接到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WWW.GDCRJ.COM)下载(可复印使用),或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领取。
(二)申请渠道
我市常驻户口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或补发并申办个人游签注的可在我市各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探亲、商务、其他和逗留等签注的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人持就业、就业者家属或学习签注在港期间需换发通行证或签注的,也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提交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工作单位意见:
一般人员免交单位意见。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加具的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港澳地区等。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办理各类签注服务指南)
5、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原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四)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2、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
三、办证时限
10个工作日;急事急办:5个工作日。
注:1、选择特快专递领证方式可以送证上门,由特快专递营运商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取证日的计算方法:自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3、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四、接待时间、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五、查询方式
查询网址:WWW.GDCRJ.COM
邮政速递查询: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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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及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持我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暂住本市的华侨(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1、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暂住本市的华侨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申请方式(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过期重领通行证。
1、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暂住本市的华侨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二)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相片检测回执。持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可免提交照片及回执。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华侨交验普通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以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交验本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在我市工作的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居住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签证种类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签注、三个月多次。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外省户籍居住人员申请的30日内办结。
(四)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紧急情形的,在 5个工作日办结。
(五)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3个月多次签注80元。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电话:0757-114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联系电话:0757-114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联系电话:0757-114
交通指引: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联系电话:0757-114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联系电话:0757-114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114
交通指引: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市旅游局
地址:佛山大道北169号旅游大厦10层
电话:(0757)82212061
佛山市三水区旅游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佛山市高明区文体旅游局
地址:沧江路88
电话:(0757)88988162
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
地址:西南人民三路139号
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地址:天佑南路
电话:(0757)86225158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办公电话:0757-83335602
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电话:0757-82345150
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0757-86334531/81213233
顺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办公电话:0757-22835300
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电话:0757-88828430
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7732403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网上下载或在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以及相片检测回执
但蓝色背景,规格为33mm×48mm
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本市的社保证明
异地人员办理需要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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