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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养登记咨询电话/佛山顺德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手续

时间:2020-09-18     人气:978     来源:     作者:
概述: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83330294、83395894  禅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2345577  南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6282283  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83330294、83395894

  禅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2345577

  南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6282283

  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8883260

  三水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87705494

  市社会福利院:82301250

  南海社会福利中心:86415007

  顺德区儿童福利院:22268203

  高明区社会福利院:88881779

  三水区社会福利中心:87763405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顺德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手续需要使用那些材料,具体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如果有不了解的。可以阅读本文,对您将有所帮助哦

办理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办理材料

1 、收养登记证;

2 、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3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收养人书面申请。收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同意解除收养的书面意见,收养人半身照片2寸1张,被收养人半身照片2寸2张,均为彩照。

办理流程当事人提出申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办理地址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联系电话:业务咨询:22831191;审批进度咨询:2283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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