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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这些人可申领年度最高救助30万元!

时间:2021-11-24     人气:7368     来源:南海发布     作者:
概述:当中有65种罕见病可以治疗,对应的药物或治疗性食品共有153种。未在目录公布的罕见病,暂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不幸被确诊为戈谢病,


每月都需注射治疗,


并且药品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


每年需自费30万元左右


对本不富裕的家庭


无疑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别慌,E宝有妙计!







佛山市罕见病医疗救助相关答疑


01


佛山市公布有多少种罕见病


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答:佛山市把国家公布的121种罕见病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具体病种可登陆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www.foshan.gov.cn/gzjg/fsylbzj/后,在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当中有65种罕见病可以治疗,对应的药物或治疗性食品共有153种。未在目录公布的罕见病,暂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02


罕见病患者如何申请办理医疗救助就医备案,


如何获取备案审批结果?


答:在市内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罕见病不需要办理就医备案手续。罕见病患者到市外指定诊治罕见病医疗机构就诊(住院)前,需按要求填写《佛山市罕见病医疗救助就医备案登记表》(可关注“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下载;或登陆市医保局网址:http://www.foshan.gov.cn/gzjg/fsylbzj/,在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后,到户籍所属的镇(街)公共服务办申请,经区医保局审批同意后,由镇(街)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03


罕见病患者在已办理


医疗救助就医备案的有效期内,


每次到备案的医疗机构就诊


是否还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答:不需要。举个例子:市医保局顺德分局审批同意罕见病患者备案到广州某医院诊治罕见病,确定有效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期间内,患者去广州某医院治疗无需再办理医疗救助就医备案手续。但若患者在上述期间内更改诊治医院为广东省某医院,则需在去广东省某医院就诊前重新办理医疗救助就医备案手续。


04


罕见病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后,


是否就可拿医疗收费票据、


医生诊断证明等资料申请医疗救助?


答:罕见病患者申请医疗救助,不能简单理解成像申请基本医保报销一样。罕见病患者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后,镇(街)公共服务办须按规定对罕见病患者的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公示,并经区医保局最终审批符合条件后,才能按规定发放医疗救助资金,预计办理时长约两个月。


另,根据医疗救助文件规定,罕见病患者每次申请医疗救助均须符合其中一个条件是:“当年治疗罕见病的指定药品、治疗性食品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核报后,个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50%”。为此,建议患者累计一个自然年度的医疗费用后再提出申请。


05


罕见病患者向哪个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答:符合条件的罕见病患者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统一向户籍地的镇(街)公共服务办提出申请。


06


罕见病患者申请医疗救助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罕见病患者当年(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次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提出医疗救助申请。逾期申请的,将按规定不予实施医疗救助。如2021年1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2022年6月30前提出医疗救助申请。


07


罕见病患者哪些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救助?


答:罕见病患者在符合条件的罕见病医疗机构诊治罕见病的指定药品、治疗性食品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


08


罕见病患者到药店购药的费用


可纳入医疗救助吗?


答:罕见病患者凭罕见病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等有效凭证,到佛山市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发票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若到佛山市外药店或佛山市内非医保定点购药的发票费用,则不予纳入医疗救助。


09


救助对象已死亡,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可继续申请医疗救助吗?


答:救助对象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前死亡,若其还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按规定为其提出医疗救助申请。若其没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能为其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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