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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建筑企业 你们的扶持奖励在这里!

时间:2021-12-12     人气:8160     来源:佛山扶持通     作者:
概述:2020年1月1日后在南海工商注册登记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建筑企业......

南海区建筑企业扶持奖励申请


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9日截止


申报对象


在南海区工商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


申报条件


第一类:2020年1月1日后在南海工商注册登记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建筑企业。


第二类:建筑企业主项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


第三类:南海区范围内的社会投资工程项目选用南海区建筑企业的建设单位。


第四类:企业年度财政贡献在5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2019年度该企业年度财政贡献的建筑业企业。


第五类:在南海区外承揽业务的南海建筑企业,当年区外承揽业务对南海年度财政贡献不低于2019年度该企业区外承揽业务对南海年度财政贡献的。


第六类:在南海区范围的建设项目,获得鲁班奖、大禹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建单位或参建单位。


第七类:在南海区范围的建设项目,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广东省优秀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承建单位。


第八类:在南海区范围的建设项目,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广东省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项或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勘察设计企业。


第九类:在南海区范围的建设项目,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


第十类: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工法称号的企业。


第十一类: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或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企业。


第十二类:新认定为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建筑业企业。


第十三类: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BIM、信息智能化等技术在我区建立有一定规模(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业服务平台或机构为建筑业链条提供服务的企业。


第十四类:新认定为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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