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排污被捕!佛山二人需支付巨额生态修复费用
近日,顺德区二人因利用车辆将某金属表面处理厂内的生产废水非法倾倒至容桂河涌被抓捕,并需支付巨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21年9月20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容桂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巡查人员报告,称碧桂路扁滘跨线桥下华桶涌及扁滘大涌出现较大面积的河涌水质呈红黄色的异常情况,疑似河涌被污染。
执法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经沿河排查并现场勘验核查,河涌污染情况属实,受污染河涌上下游污染长度约2公里,被污染河段在位于碧桂路辅路河涌北向(往大良方向)约50米处一路牙沙井处,存在明显车辆倾倒废水痕迹,该沙井内残留废水与受污染河涌水质感官一致。结合当日对扁滘桥北50米处沙井以及扁滘桥河涌水样的应急检测结果,经分析研判,河涌污染为人为利用车辆倾倒工业废水所致。
容桂街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当日下午,容桂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联系应急公司采取投放药剂、沉降等应急措施,对受污染的河涌水体进行应急处理工作;城建水利部门采取暂时性关闭水闸,避免受污染的水体流到外江河;公安部门亦同步对违法人员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废水的环境污染罪案由予以立案侦查,立即对该路段的嫌疑车辆进行地毯式摸排核查。
经过多部门连续3天的奋战,受污染河涌基本恢复正常。公安部门亦成功锁定一辆黄色鄂S牌的嫌疑抽粪车,并通过该车锁定某金属表面处理厂。
9月23日凌晨,公安部门以及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夜间联合行动,对涉嫌利用车辆倾倒工业废水的该金属表面处理厂经营者舒某某以及鄂S车辆车主冯某某进行抓捕。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舒某某和冯某某对于9月19日夜间非法将该金属表面处理厂内的生产废水利用车辆非法倾倒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舒某某已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除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追究外,依法还须承担造成河涌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责任。
10月27日,容桂生态环境部门协同顺德区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小组,组织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河涌应急处置公司,依法召开生态赔偿磋商会议,由当事人舒某某的亲属代表当事人舒某某,对9月20日通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致使河涌污染后的应急处置修复进行赔偿,并于会后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费用30余万元。
通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以上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行为依法应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警钟长鸣
非法排污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广大企业经营者切莫以身试法
①请12月5日以来有北京旅居史,尤其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佛人员;
②曾在12月14日乘坐HU7338次航班(西安咸阳到北京)的人员;
③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图片 密切接触者如何处置?带你了解全过程!);
④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
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自行购药、服药,应立即报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下地区来(返)佛人员请注意
以下地区以下日期以来的来(返)佛人员请主动报备,并配合疫情管理措施:
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及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居委(村委)、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隔离等健康管理工作。
11月13日:内蒙古呼伦贝尔满洲里;
11月19日:河北石家庄鹿泉;
11月20日:江苏苏州;
11月21日:江苏徐州;
11月21日:浙江宁波;
11月22日:浙江杭州;
11月24日:内蒙古通辽;
11月26日:黑龙江哈尔滨;
11月27日:陕西西安;
11月28日:陕西咸阳;
11月28日:黑龙江齐齐哈尔;
12月3日:上海;
12月3日:广西南宁、梧州、岑溪、崇左;
12月4日:福建泉州安溪;
12月5日:江苏南京;
12月5日:北京;
12月5日:广东东莞;
12月11日:安徽宿州;
12月12日:陕西延安。
佛山疾控提醒: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情况,
避免进入疫情发生地区。
若你从省外来(返)佛,
请积极配合佛山市出行防疫政策!
北京新增病例密接108人
12月20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6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12月19日12时至20日10时,北京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北京通州区副区长董明慧介绍,19日确诊的病例为艺考学生,自西安市来京约半年,11月28日曾返回西安参加考试。
新增病例详情
现住通州区宋庄镇华卿画室宿舍,11月28日回外省参加考试,12月14日从外省乘坐HU7338航班返回北京,12月15日至17日在学校上课。12月18日收到健康宝弹窗提示后,自行联系社区,并乘坐网约车前往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12月19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病例详细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3日在西安天佑儿童医院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2月14日16时从西安家中出发乘私家车到达西安咸阳机场,18时30分乘坐海航HU7338航班,20时30分到达北京,后乘坐摆渡车到达航站楼,21时乘网约车于21时40到达宋庄镇华卿画室。
12月15日至17日在学校内活动,未外出,17日晚自觉出现四肢无力、咽干症状,未就诊。
12月18日健康宝弹窗提示“由于您近期可能有到访或途经疫情风险地区情况,北京“健康宝”暂不能确认您的防疫相关健康状态。”“如您已经在京,请完成信息登记并立即与所在社区、街道或相关单位联系报到,按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履行个人防疫义务。”
12月18日15时30分左右,与另2名同学乘坐网约车从华卿画室去北京鼎实互信公司核酸检测点采样,16时到采样点旁蒙福人家烟酒超市购物。16时05分左右乘坐网约车回学校,之后未外出.
按照精准防控原则,北京市区两级疾控部门第一时间开展流调和密接人员追踪,对风险人员分类管控,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108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截至目前,采集相关风险人员鼻咽拭子结果均为阴性,外环境样本除2件阳性,其余均为阴性。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目前,本起疫情来源较为明确,风险可控。
东莞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例
12月19日0—24时,东莞市大朗镇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在集中管理的密切接触者中检测发现。12月13日至12月19日24时,东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例。
新增病例相关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4:
男,49岁,现住大朗镇长塘社区,作为密切接触者被纳入集中管理,12月1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15:
男,56岁,现住大朗镇长塘社区,作为密切接触者被纳入集中管理,12月19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经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东莞目前所有病例处于同一传播链
12月19日,东莞召开第六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处置最新进展。
根据个案目前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本次疫情前期8例个案感染新冠病毒均为德尔塔变异株,基因组序列高度同源,经研判,目前13名确诊病例仍在同一传播链上。12月1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通报称,陕西西安和广东东莞两地的病例基因测序高度同源,为同一境外输入源头的同一传播链。
东莞两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自2021年12月19日起,大朗镇长塘社区长塘花街二街(133号、143号、163号)、大朗镇大井头社区碧桂园凤妍苑5幢3单元共2处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12月16日
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
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名单
全省共72个教育集团入选
其中佛山市7个
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名单
(佛山市)
佛山石门教育集团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体育特色教育集团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教育集团
佛山市顺德区西山教育集团
佛山市禅城区明珠幼儿园教育集团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
顺德一中教育集团
集团化办学可以有效地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破解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适龄儿童“上好学”的需求。
去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明确组建跨市域、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到2022年全省建立形成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良好发展态势,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充分发挥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个地市至少创建2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设立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本地优质教育集团。
今年7月,佛山市教育局认定了20个教育集团为首批市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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