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为1%!事关佛山人买房
想买房的街坊看过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近日制发最新政策
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为有效规范二手房税费种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近日制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按照《公告》,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在此之前,佛山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三、本公告从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附件《佛山市个人所得税带征率表》中的“销售不动产”行业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款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
《公告》对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一步细化,调整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
此外,《公告》将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适用范围
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佛山市范围内的二手房,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适用《公告》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对拍卖等特殊情形、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房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佛山市范围内的二手非住宅,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发票等原值凭证的,适用《公告》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公告》中的非住宅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前不久召开的市、区党代会都提到,要高品质推进东平河水轴线滨水空间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区党代会报告更提出,石湾要打造“人城产文”融合发展的滨水空间典范。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石湾不仅加快东平河北岸岸线美化优化提升,也花大力气对沿河的“三无”渔船及停泊点进行彻底整治,岸线和水面治理的“双管齐下”,让石湾不仅拥有优美的岸线,也有着清爽有序的河道,滨水环境不断提质升级。
整治沿河“三无”渔船及停泊点
12月10日下午,石湾镇街道农产品检测和动物防疫检疫站(以下简称石湾农检站)会同禅城区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对长期停泊在东平河水道石湾段的“三无”船舶进行摸底调查,为下一步顺利清拆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
经过大量细致的走访和沟通,
仅仅几天时间,
就有27条“三无”船舶船主
达成清拆意向。
据了解,这些“三无”船舶主要停靠在渔村文化公园周边及沙岗水闸附近河道。前不久,经过区、街道两级的共同努力,停泊在渔村文化公园周边的18条“三无”船舶已被顺利拆除,停泊点也进行了升级改造。
此次摸底主要针对
停泊在沙岗水闸附近的“三无”船舶。
当天,工作人员逐一登上这些船舶,与船主面对面协商沟通,宣传告知相关政策,在取得对方同意配合清拆基础上,对船舶长宽进行测量确定清拆面积,并喷涂记号和登记相关信息。
据悉,
经过广泛宣传和前期的案例带动,
仅用时几天,
除几条无人看守船舶外,
其余27条“三无”船舶船主均同意清拆,
进度超快!
“前期摸清底数,做好沟通,可以减少后期矛盾的产生,为顺利清拆奠定好的基础。”石湾农检站站长廖志勇介绍,今年以来,该站紧紧围绕市、区、街道相关工作要求部署,在街道市场监管所的支持下,对东平河河面的“三无”船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
目前,石湾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并制定收缴拆解程序、奖励补偿办法。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街道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督导,工作人员耐心宣传政策,并及时回应渔民、船主的合理关切,帮助解决一些生活难题,这些都为顺利清拆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水为邻、伴水而生,石湾拥有10多公里的东平河岸线,三无船舶的及时清拆,不仅可以减少渔船各项隐患,让河道更加安全,还能提升滨水环境品质,让石湾的城市形态更美。”廖志勇介绍,摸底完成后,将与街道、区相关部门衔接,尽快启动清拆,让河道更有序更清爽。
今天(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50款App账号注销及自动化推荐退订测评报告》显示:
在是否可以顺利注销App账号方面,50款App中有20款App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占总排查比例的40%。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是未注明注销条件。涉及的App为万顺叫车。
二是注销条件设置不合理。涉及的App为嘀嗒出行、百合网、翼支付、淘宝、快乐购、饿了么、麦当劳、枫叶租车和1905电影网。
三是注销流程设置不合理。涉及的App为Soul、TT语音、南方航空和腾讯视频。
四是经人工审核方可注销,但人工审核存在无人受理、承诺时限过长(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承诺时限不明的情况。涉及的App为爱抢购、禾适外卖、南方航空、萌果和抱抱直播。
五是无法通过App直接注销。涉及的App为6人游、携程租车和腾讯视频。
在自动化推荐退订方面,50款App中有5款App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占总排查比例的10%。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是App未向用户提供关闭自动化推荐的方式。涉及的App为曹操出行、翼支付和禾适外卖。
二是App内关闭自动化推荐的方式过于隐蔽。涉及的App为滴滴出行和支付宝。
总体来看,网络约车类、餐饮外卖类在两项测评内容上存在问题的App数量较多,房屋租售类5款App表现较好,在两项测评内容上均没有发现问题。
据了解,本次测评将《关于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国信办秘字〔2021〕14 号)第五条所列39种常见App类型,区分为收集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较广以及无须使用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两个类别,并依照“吃住行游购娱”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原则,基于App不同下载量,选取了网络约车类、即时通信类、网络支付类、网上购物类、餐饮外卖类、交通票务类、房屋租售类、用车服务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共10类,每类5款,共50款App作为测评对象,测评内容为是否可以顺利注销App账号及退订自动化推荐两项内容。
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中消协建议所有App经营者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明示合理的注销条件、提供便捷的注销路径,保障用户顺利注销账号,同时设置便捷的自动化推荐退订方式,持续完善相关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中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在接受个人信息条款或者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后,还应随时关注经营者个人信息条款是否进行修改,经营者是否有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能力,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等。当消费者不同意经营者继续处理其个人信息时,要积极行使“撤回同意”权利,要求经营者停止处理或及时删除其个人信息。
针对本次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中消协还将向App所属企业分别发送限期整改建议并进行约谈劝谕。如相关企业未能及时整改,中消协将依法开展后续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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