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九江教育路部分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绕行指引→
封路公告
广大市民、驾驶员:
因大望岗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将于2023年2月8日0:00—2023年3月31日24:00对教育路(九江职业技术学校-战备码头货柜场)进行全封闭施工,途径司机可绕行新堤东路及大望岗墓园内部道路。敬请途经车辆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或绕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道路封闭期间车辆绕行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2月6日
春节期间
不少小伙伴都在划定区域内
开开心心过了一把"烟花瘾"
但是各位市民注意啦!
元宵节过后
佛山全市就要禁止放烟花!
正月十五后,全市严禁放烟花!
根据佛山政府部门发布的通告内容
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燃放时间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元宵节)
每天6:00—23:00
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
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注意
有一些特定的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如果有看到违反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可以立即举报!
即使是在允许燃放烟花的地方
在严禁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也是违规的
违规最高罚款500元!
举报还能视情况获得奖励!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GA2023CS01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0,3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0,3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23年度购买警务辅助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的相关规定,已经取得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承诺自开始实施本项目服务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供应商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扫描件或作出承诺,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08日 至 2023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57-83336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3332518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