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2022年第四季度新市民积分入户入围名单公告
2022年第四季度南海区狮山镇新市民
积分入户入围名单公告
2022年第四季度南海区狮山镇新市民积分入户积分分数公示期(2023年1月29日至2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已结束。现将本季度积分入户入围名单予以公告。
市民可关注“南海政法 社会善治”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南海政法网”、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狮山栏目中查询。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南海区狮山镇新市民积分入户入围名单
南海区狮山镇积分办
2023年2月6日
春节期间
不少小伙伴都
在高明辖区的划定区域内
开开心心过了一把"烟花瘾"
但各位街坊要注意啦!
高明区部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即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含西江产业新城以及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注意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如果有看到违反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可以立即举报!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举报方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119(火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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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路公告
广大市民、驾驶员:
因大望岗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为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将于2023年2月8日0:00—2023年3月31日24:00对教育路(九江职业技术学校-战备码头货柜场)进行全封闭施工,途径司机可绕行新堤东路及大望岗墓园内部道路。敬请途经车辆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或绕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道路封闭期间车辆绕行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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