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期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2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期建设工程 的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期建设工程,在佛山新城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的规划教育用地上建设公办小学一所。用地面积约58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13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42m。
2.3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计划节点时间:2023年5月15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2023年5月18日开工,2024年6月15日完成竣工备案,2024年6月15日完成项目交付使用移交。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14357977.63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84934070.92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9月至 2023 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对4.6.4款补充: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日期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0亿元(或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3 月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年 4 月 6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美置美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八号959室
邮 编:315800
联 系 人:董小姐
电 话:1882481054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22257133
传 真:0757-22257137
电子邮件:920733988@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30147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制造商投标的除外)。
(6)报名的供应商(厂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或取消该企业的有关产品供货权,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
联系方式:0757-88886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小姐
电 话:0757-83332518
年底建成明年入住!
南海区今年首个动工建设的
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
在丹灶动工
3月14日,南海区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丹灶镇试点项目动工仪式在丹灶银河社区举行,明年有望实现拎包入住,提升新市民人居幸福感,品质南海在优化民生工程上再迈坚实步伐。
预计年底建成6000套
“正式动工!”随着一声令下,南海区集中式员工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始动工建设。这是南海探索以村级为实施主体推动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的丹灶试点,同类试点还有14个,分布于全区各个镇街,涉及6000套集中建设、集中运营的员工租赁住房。
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广佛核心地带的南海是制造业强区,吸引了新市民涌入拥抱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民生保障和基层治理问题日益突出。
2022年初,南海出台了加快发展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的工作方案。南海巧妙地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通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利用集体非居住存量房屋集中改造或对农村自建房实施集中统租、改造和运营,建设集中式员工租赁租房试点,扩大新市民住房供给渠道,以集中式和更优品质的租赁住房供应增强南海人才吸引力,破解新市民租赁住房供给和管理难题。该举措也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共赢,成为南海、企业吸引人才、发展产业经济的重要方式。
投资约1.12亿元
建设604套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
现场,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的推进情况。
活动会场所在的丹灶镇银河社区,是南海区今年首个动工建设的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该试点项目占地面积约9400平方米(约14.1亩),总投资额约1.12亿元,预计建成员工租赁住房604套。
南海区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丹灶镇试点项目
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将建成员工租赁住房100套,预计今年11月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二期、三期将分别于今年6月和8月动工建设,分别建成员工租赁住房205套、299套。预计每个单间建筑面积均为约40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主要设计带阳台卫生间的一居室户型,以经济实用、灵活可变为原则,实现不同居住所需。
届时,每期首层将配备适当的餐饮等商铺,满足“便民消费”的主要诉求。值得一提的是,三期将建设肉菜市场和室内停车场,解决买菜远与买菜难、车辆“一位难求”的问题,满足新市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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