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新闻出版局关于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经营单位:
根据《佛山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调整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审批”“音像制作单位的变更审批”“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一次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发”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详见附件)改由佛山市新闻出版局实施。目前,该5个事项已撤出禅城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不在禅城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如需办理,请申请人到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办公电话:0757-83036857;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佛山市新闻出版局网上服务窗口办理,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07039338,咨询电话:0757-83385618。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佛山市禅城区新闻出版局
2023年3月23日
3月21日,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主任杨国华一行赴佛山市开展节约用水调研工作,陈伟明副市长出席,市水利局黄礼泉书记全程陪同调研。调研组以采取现场调研和座谈会议等方式,现场调研三水区大塘工业园区、南海区西樵纺织工业基地、箭牌卫浴和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节水工作,并与南海区、三水区有关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
杨国华对佛山市在节水方面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节约用水及再生水利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深入挖掘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潜力,引进民营污水处理企业投资再生水建设项目,不断探索再生水利用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园区再生水供水工程建设经验;二是统计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的情况,总结工业污水节水减排效果和再生水运营经验,水利部计划组织开展进一步的专题研究;三是鼓励引入先进节水技术,培育壮大节水服务企业,在节水减污潜力大的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企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促进工业清洁高效用水。
近年来佛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扎实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在2019年底获得“广东省节水型城市”称号;此后佛山市不断深化节水工作,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并于2022年12月初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节水型社会创建全覆盖的地级市;近日获评广东省“2022年度水效领跑者城市”,这也是广东省首次认定水效领跑者城市。佛山市23个产品入选“全国水效领跑产品”,占全国的三分一。
接下来,佛山市将进一步强化用水双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深入实施节水行动,强化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农业节水增效;深化节水用水改革,在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公共机构、公共建筑、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图:玉居朝、文:卢兵兵、玉居朝,水资源管理科供稿)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并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企业先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注册或核对企业名称是否与省阳光政务平台一致,未处理更名的尽快联系区经科局业务科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同步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便捷企业申请高企认定,企业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时间紧迫,对于提交申报材料后反馈修改的企业建议在1天内修改补充提交,以免错过申报。
(五)请注意申报时间,建议在每批次截止时间提前7天提交系统申报材料,以免因网络拥堵而错过申报。同时,企业应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以备区经科局、镇街经发办或授权委托的第三方(以通知文件为准)进行现场核查,企业应充分配合现场核查工作。
(六)企业应尽早确定申报意向,提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做好工作铺排,提高申报质量。
(七)为提高申报质量,企业应提前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参加预评审活动。区组织预评审时间待下一步通知。
三、业务咨询及联系: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林康金 82340845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谭炳坚、陈俊豪 85399720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培添 83311216
张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陈润钊 82501091
祖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黄伟东 82000202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廖家荣 82229485
禅城区2023年高企申报QQ群:598462878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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