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道关于定制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统一定制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作为供应商。
一、定制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二、定制内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服及配套标识(总定制数量要求详见附件1,采取分批定制分批结算方式,首批定制数量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服装设计销售类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人所供的服装及标志标识必须符合最新款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及标识的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最高限额:项目最高限额人民币348500元整(含税费),首批定制最高限额人民币104800元整(含税费)。附件1及附件2均需报价。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29日至4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和安西28号之一。联系人:钟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072432。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服装样板(样板不退还)。
(六)相关费用的承担: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服装样板、交通、邮递、中选后上门量体等),本单位不为本次询价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六、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为有效询价。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过往业绩、服装材质、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比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街道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治理理念,全域系统性推进安全、韧性、生态水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构建水资源丰沛、水安全可靠、水环境优良、水生态改善的城市水系统,促进城市良性水循环,承载广州城市发展需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相继开展编制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建设方案),系统推进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黄埔区创业公园——人工湿地
二、印发控规编制模板,保障海绵设施落地
2020年6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控规编制及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控规编制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模板,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内容。在审核新编、修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均要求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要求。2022年,编制及审查的302项控规成果共落实调蓄设施约7755个,调蓄总容积约713.9万立方米,调蓄总面积约1446.6万平方米。
控规落实调蓄设施数量(个)
三、加强规划管控,审批全流程落实海绵城市指标
一是规划条件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对规划条件模板中海绵城市及防洪排涝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2022年出具的491宗规划条件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规划许可阶段传导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2年核发的2872宗新建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三是用地清单环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广州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将水务部门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用地清单,交付土地受让单位进行落实。
广大附中南沙实验学校海绵调蓄设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治理理念,全域系统性推进安全、韧性、生态水空间建设,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构建水资源丰沛、水安全可靠、水环境优良、水生态改善的城市水系统,促进城市良性水循环,承载广州城市发展需求,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二是加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相继开展编制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建设方案),系统推进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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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发控规编制模板,保障海绵设施落地
2020年6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控规编制及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工作模板的通知,2021年11月,印发控规编制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模板,进一步完善并规范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内容。在审核新编、修编、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均要求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和洪涝安全评估相关要求。2022年,编制及审查的302项控规成果共落实调蓄设施约7755个,调蓄总容积约713.9万立方米,调蓄总面积约1446.6万平方米。
控规落实调蓄设施数量(个)
三、加强规划管控,审批全流程落实海绵城市指标
一是规划条件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对规划条件模板中海绵城市及防洪排涝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2022年出具的491宗规划条件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二是规划许可阶段传导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2年核发的2872宗新建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载明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三是用地清单环节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储备机构通过广州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将水务部门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用地清单,交付土地受让单位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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