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以西、和润西路以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委托人)委托,本中心(以下称挂牌人)现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块地其他规划指标和要求按《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佛规明设函〔2023〕002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土地竞买者须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本宗地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挂牌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大写)(CNY5,500,000.00),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大写)(CNY500,000.00)/次,并设有保密底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大写)(CNY1,700,000.00)。竞买保证金以美元交纳的,则为贰拾伍万美元(大写)(USD250,000.00);竞买保证金以港元交纳的,则为壹佰玖拾万港元(大写)(HKD1,900,000.00)。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23年5月24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该宗地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请自行留意银行办公时间),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以美元或港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国家关于外资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28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挂牌人联系。
九、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次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地块信息查看页面和竞买人登录页面:http://ggzy.foshan.gov.cn/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网上挂牌业务咨询:黄小姐、陈先生(0757—88620826)
2.系统使用咨询: 黄小姐、陈先生 (0757-88620826)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1.招标条件
生态北路(玉溪大道3号地块段)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生态北路(玉溪大道3号地块段)建设工程,本项目生态北路位于南海区丹灶镇内,北起玉溪大道,南至贵广高铁,道路全长约0.34km,道路与玉溪大道平交。B线道路长约51.5m,北起玉溪大道,道路与玉溪大道平交。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须在施工合同规定工期完工并通过自检及监理验收(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若因用地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后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95,207.04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相应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和国家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 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 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 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5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5 日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15 日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2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57-854136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邮编:52800
联系人:陈智毅
电话:0757-86228376
传真:0757-86281316
电子邮件:jianqinzb@126.com
项目概况
大沥镇石门大沥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沥采2023007
项目名称:大沥镇石门大沥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0,497.4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7,450,497.4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必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三项材料扫描件之一: (1) 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2年或2023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沥镇石门大沥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非集采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石门大沥初级中学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创安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551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2102室
联系方式:0757-81265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小姐
电 话:0757-81265130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