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点治理十类网络乱象!举报指南来了→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相关要求,保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助力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上级网信部门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具体事项如下:
重点整治内容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举报方式
1.登陆佛山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区进行举报(https://fsjubao.fsxcb.gov.cn/);
2.登录“清朗佛山”微信小程序举报。
举报注意事项
1.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及相关说明,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举报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所列举的十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3.鼓励实名。为便于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也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咨询途径。如对要举报的内容是否属于重点整治范围把握不准的,或者有情况需要深入具体预沟通的,可联系本次专项行动协助单位佛山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协会(邮箱:18022224729@189.cn、18022224729)进行前期资料整备对接,我办将据实依法办理。
项目概况
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202302YHTS
项目名称: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2,59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2,591.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12,59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发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水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程(含更新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公路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磋商小组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供应商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成立至发布磋商公告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费用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因疫情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提供6个月的社保,则提供因特殊情况不能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成立至发布磋商公告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费用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如因疫情原因或特殊情况不能提供6个月的社保,则提供因特殊情况不能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12号文都汇T4栋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各响应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本公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63、65号(三水区公路养护中心)
联系方式:0757-87739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路12号文都汇公馆2座403(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7787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李小姐
电 话:0757-87787910
九江镇
经相关职能部门和九江镇公办中小学校对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户籍生)报名对象进行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023年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户籍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反映,电话86589026。
为保护个人隐私,避免个人信息泄漏,新生姓名中间的文字用“*”代替,请家长以学生的报名号查找。
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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