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新规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调研,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以高品质的交管服务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0项便利措施将于6月1日起实施。
10项新措施分为深化减证便民、服务群众出行、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3个方面,涵盖车驾管办牌办证、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违法处理、驾驶人教育审验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等,进一步扩大改革惠及面,增进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推出3项深化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新措施
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更加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助力企业行业发展。
一是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在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试点,新增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加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二是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是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推行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免试换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基础上,对申请换领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服役期间具备一定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换证,不再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
推出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
进一步推进交通组织精细化、隐患治理精准化、事故处理便捷化,更好服务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根据公交车班次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其他时段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在保障公交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具体专用时段、车辆类型及管理方式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以农村地区隐患突出的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平交路口等点段为重点,强化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科学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更好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在全面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基础上,首批在36个城市试点应用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在线视频报警处理,接警人员通过视频与当事人在线交互完成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并引导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快处快撤,减少群众在现场停留时间,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二次事故概率,让群众出行体验更加安心、舒畅。
推出4项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
进一步优化交管线上服务体验,推出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差异化精细化服务新需求。
一是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推出“交管12123”APP大字版,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更好满足老年人使用手机习惯和网上办事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办事便利服务。
二是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驾驶人需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申请,无需回到原申请地现场办理变更手续,便利群众长途自驾休闲旅游生活,服务客货运输驾驶人异地工作需要。
三是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入境机动车、粤港澳两地牌车辆及其驾驶人在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驾车出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四是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对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简化申领检验标志流程,优化网上办事体验。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实施、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制定了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群众企业新期待新需求,研究推出更多惠民利企便利措施,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5月31日上午10时
高明海华桥主线正式通车啦!
这是高明打通高明东西向道路的
重要交通节点
道路通车后
能大大方便三洲
与西江新城片区居民出行
海华桥呈东西走向,横跨三洲北涌、沧江河和大茶涌,连接三和路与大成路、怡乐路,工程按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为主路60公里/小时,辅路4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工程全长1463米其中桥长836米。
大桥的通车,能开辟高明一条新的东西走向通道。车辆可以直接在三洲沧江工业园走三和路通过海华桥到大成路,再从怡乐路到荷富路,连接河江片区及西江新城,不仅能大大缓解高明大道三洲大桥的交通压力,对于沧江工业园、三洲片区与西江产业新城之间的连接与价值提升更是有重要作用,对破解高明内部交通路网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有没有要路过的朋友
赶紧去这条新的路体验一下呀
急需紧缺专业博士!
6月10日至6月30日
南海面向海内外
计划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
快来报名!
一、招聘对象
计划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分为经济金融与管理类、规划与建设类、现代产业类3类。
二、资格条件
01、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相近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研究方向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及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三)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每位考生只能以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原则上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0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及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现场资格复审、面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0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点击此处进入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相关表格后连同以下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b_bb@nanhai.gov.cn)。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④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02、资格审核
2.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核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按相近专业报名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若成绩单为外文,需提交翻译后的中文版成绩单。
4.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03、综合比选
1.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考核环节人员。
2.对于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岗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面谈考核比例。
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可正常开展面谈考核。若出现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视情况将此岗位部分招聘计划数调配至其他岗位。
04、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谈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谈考核准考证。考生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谈考核资格。
05、面谈考核
1.面谈考核重点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谈考核成绩在面谈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谈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06、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07、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有关信息在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情况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岗,否则取消聘用。
08、递 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名人员中,综合专业素质、面谈考核成绩、岗位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递补对象。
四、工作安排和薪酬待遇
01、岗位聘任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入职时未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在原单位已聘任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直接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02、试用期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原岗位继续聘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03、工作安排
正式聘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结合其专业和特长统一安排到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04、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在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配偶就业等方面按所认定的人才类别和层级,可执行佛山市及南海区两级的现行有效政策。
五、职业发展
在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期间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咨询电话0757-812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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