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宣贯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的有关部署,开展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方面的探索,保障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处罚效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31日在局1601会议室举办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宣贯培训会。相关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宣贯培训由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团队、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蔡梦婷律师进行授课,内容围绕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出台背景和目的、主体框架结果、新旧规范对比、修订重点内容等,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制定思路、文件构成和具体适用等展开,讲解了在新处罚办法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行政处罚各阶段工作的重点变化,以及对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和工作程序进行细致说明,并结合参训学员提出的执法实务问题建议等一一分析。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与授课律师积极沟通交流,气氛热烈。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是生态环境部于2023年5月8日公布的部门规章,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的通知》等上级要求,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内部工作指引。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由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承担的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该院提交的《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考古调查工作报告》,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未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需要开展考古勘探的古代文化遗存,你单位可以按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的其他手续。
由于本次考古工作是以对地块全面踏查的方式进行,地下堆积的形成、地面遗物的分布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今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文物埋藏,应即刻保护现场,立即报请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专此函达。
附件: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考古调查工作报告1731.pdf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6月2日下午,增城区委书记赵国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的通知》精神,及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精神,研究增城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著作选读》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教材。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对于我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增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发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增城各项工作,为建设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要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著作选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一个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系统全面、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全面把握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系统理解把握、整体贯彻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组织、宣传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抓好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习近平著作选读》纳入培训教学重要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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