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领导带头包保,3个月攻坚主要道路沿线整治提升
5月31日下午,佛山市召开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计划对全市重点道路存在的路域环境和市容市貌不佳、围挡和保洁工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市委常委陈小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乔羽主持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解读了《佛山市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加强重点道路沿线的围挡管理、保洁管理、市容市貌整治提升、绿化提升等4大任务。在全市五区范围内选出14条重点道路,总长323公里,由14位市领导带头挂帅,每人包保1条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争取3个月内取得初步成效,半年内形成长效机制。各条道路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尽快摸清包保道路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环境整治提升方案,加快推进落实,以点带面,拓展延伸,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环境。
陈小坚强调,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是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和专题行动,是开展“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行动的进一步延伸,是打造绿美佛山的有力保障。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将本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抓出成效,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整洁、协调、美观的城市环境;要按照方案部署,倒排时间,挂图作战,落实资金保障、人员职责,统筹各方资源,采用多种组织形式,加强对现有道路管养单位、保洁单位、绿化单位的管理,确保包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工作专班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督导调研计划和考核验收计划,建立通报、考核、奖补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和飞行检查,促进各区“竞标争先”,促进各区尽快尽好完成任务。
会议指出,14位市领导亲自包保道路整治提升,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各单位要迅速动起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按时保质完成包保工作各项任务,为全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6月1日,佛山市驻肇庆市帮扶指挥部印发《关于在佛山驻肇庆帮扶镇开展“党建引领、百村交流”互学互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佛肇两地100个以上行政村开展乡村振兴的党建引领、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基层治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的互学互鉴。这是省内首次启动帮扶两地行政村大规模培训交流,也是广东省启动驻镇帮镇扶村以来规模最大的村级交流活动。
本次互学互鉴活动围绕省“百千万工程”和肇庆市驻镇帮镇扶村“十百千万”专项活动部署,建立佛肇两地村级互学互鉴机制,围绕“五大振兴”内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培训交流时间及对象为:2023年6~11月,佛山帮扶肇庆7个涉农县(市、区)32个镇,部分镇村干部(2个佛山派驻行政村第一书记所在村全覆盖),每镇视情况再增加1~2条行政村,确保帮扶镇交流100个以上。
培训交流方式包括走进佛山实地学、来到肇庆当地学、双方交流共同学、服务群众实践学四个方面。其中,“走进佛山实地学”是组织帮扶镇村“两委”干部到佛山有关镇、村(社区)实地交流2~3天时间;“来到肇庆当地学”是各驻镇工作队组织组团帮扶单位的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或其他团体单位到肇庆帮扶镇学习交流1~2天;“双方交流共同学”是两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外出培训,学习各地乡村振兴经验,促进两地干部深度交流;“服务群众实践学”是佛山有关镇村可发挥自身能力和优势,按照“力所能及、精准帮扶”原则帮助肇庆当地镇村开展消费帮扶、慈善帮扶、资源链接以及解决村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等。
《通知》要求,各驻县(市、区)工作组和驻镇工作队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与组团帮扶单位和帮扶镇村加强沟通,认真制定学习培训方案,及时有效落实交流工作;结合帮扶镇村的实际情况和干部实际需求策划培训交流活动;积极加强与媒体单位沟通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培训活动动态。
肇庆市委副秘书长、佛山市驻肇庆市帮扶指挥部组长彭荣华表示,今年1~5月,佛山驻肇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组织16批次500多名肇庆村“两委”干部到佛山实地交流,学习借鉴佛山镇村发展经验,效果很好。开展“党建引领、百村交流”互学互鉴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省“百千万工程”要求,将佛肇两地村村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心交心、共同提升,促进佛肇两地人民群众感情,共同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先富带后富,促进共同富裕。
- 项目名称:宁西街南樵路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9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4日 0时0分~2023年6月25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532.97313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人声明(二)、投标人声明(三)。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网址:http://ggzy.gz.gov.cn/qyxxd1/508420.j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2、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 11时0分 - 2023年6月2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25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 10时45分 - 2023年6月25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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