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作内容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主体新建、电气安装、室外部分等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算书。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8029.01元,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3022899.56元(前期费用包含设计费:50000.00元,预算编制费:5500.00元,预算审核费用:7913.00元,监理费以工程中标价为计价依据,下浮10%进行计算收取,招标代理费以工程中标价为计价依据,并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开标完毕后一次性支付,该项费用不纳入本工程结算)。
2.3 计划工期:于2023年7月11日起开始施工,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完成地下室建设,2023年11月8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总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含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基坑支护及旧建筑物拆除等费用事项。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付款方式:(1)完成地下1层,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2)完成工程主体,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完毕后,支付工程结算价的97%(含进度款);(3)余下工程款(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30天内付清;(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或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6)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C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设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3.3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 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 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 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 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 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 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 具的生效文件 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 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4.1、时间:请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2023年6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地点: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2号雅居乐雍景园西127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马先生 13760965968)
4.3、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
(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登记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4)提供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贰级或以上(广东省外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别建造师注册证、B 证、身份证、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备注:上述登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 A4 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名称公司公章。
售价(元):500.00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宝月村行政服务中心重建工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超过法定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6.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时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8号403。
6.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开标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
备注: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评标办法
7.1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发布及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内张贴公示。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 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 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 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 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民委员会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梁先生 |
电 话: | 0757-87318271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德兴北路2号雅居乐雍景园西127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电 话: | 13760965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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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坭镇聚龙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路网工程(二期)—四号路、七号路Ⅰ标
白坭镇聚龙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路网工程(二期)—四号路、七号路Ⅰ标定标结果公示 | |||||||
工程名称: | 白坭镇聚龙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路网工程(二期)—四号路、七号路Ⅰ标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6月06日16时 至 2023年06月09日16时止 | ||||||
白坭镇聚龙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路网工程(二期)—四号路、七号路Ⅰ标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06日16时 至 2023年06月09日16时。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广东伟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132852.56 | 廖敏珊/粤2442018201900699 | 120日历天/120日历天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投标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定标结果的所有问题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7563210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 | |||||||
邮编:528100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3261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100 | |||||||
招标代理: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0757-87783721 传 真:0757-87744838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之一 邮 编:528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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