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312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2日 17时0分~2023年7月3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67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3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级别为A1或A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级别为A或B级。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应提供应标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橙色)管材dn110SDR11样品1.2米,样品须由应标的混配料牌号生产,样品上需标注投标人名称、样品名称、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14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2日 17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14时15分 - 2023年7月3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珠江新城B1-1项目裙楼商业改造工程(机电)
补充公告
珠江新城B1-1项目裙楼商业改造工程(机电)(项目编号:JG2023-3039)于 2023年6月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2.1 |
2)电气工程:商业公共照明及车库照明配电箱改造及供货安装、母线槽(含插接箱)改造及供货安装、配电箱供货及安装、供电线路改造(含电线、电缆、桥架、配电柜)及供货安装、配电增容改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造及调试、远程抄表系统等;负责拆改装修区域影响装修净高或者施工的设备管线并满足使用要求; |
2)电气工程:商业公共照明及车库照明配电箱改造及供货安装、母线槽(含插接箱)改造及供货安装、配电箱供货及安装、供电线路改造(含电线、电缆、桥架、配电柜)及供货安装、配电增容改造、远程抄表系统等;负责拆改装修区域影响装修净高或者施工的设备管线并满足使用要求; |
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机电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记录时间或业主方证明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或总承包依法分包的机电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施工总承包(含机电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该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机电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机电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机电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载明机电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记录时间或业主方证明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或总承包依法分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施工总承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该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3 |
招标公告附件二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一 |
二、招标文件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文件第一章11.1(12) |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机电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六定标因素表 |
详见招标文件原文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二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格式十:注 |
注: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提供超过5项的,按顺序选择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机电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记录时间或业主方证明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或总承包依法分包的机电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施工总承包(含机电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该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机电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机电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机电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机电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注: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提供超过5项的,按顺序选择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记录时间或业主方证明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或总承包依法分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施工总承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该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 格式十一:注 |
注: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机电工程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获奖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国家级奖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2)获奖项目的工程内容以获奖证书中注明承包范围或内容为准,如证书中未注明或不能明确工程内容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3)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按顺序取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注:根据投标人完成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获奖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国家级奖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等。(2)获奖项目的工程内容以获奖证书中注明承包范围或内容为准,如证书中未注明或不能明确工程内容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3)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按顺序取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包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造及调试,删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有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造及调试的内容。
四、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 单 位:广东粤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表一: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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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专职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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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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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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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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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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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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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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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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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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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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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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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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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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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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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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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
|
11 |
|
……… |
|
|
备注: |
附表二
定标因素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1 |
价格因素 |
投标报价:定标委员会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横向比较评审。 |
2 |
方案因素 |
施工组织设计:定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详细审查要素表》中各细项的内容在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中进行横向对比。 |
安全生产履约情况:定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或对合格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过往安全生产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
3 |
资信因素 |
企业同类业绩: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提供超过5项的,按顺序选择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75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完工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时间以竣工/完工验收记录时间或业主方证明项目完成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或总承包依法分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施工总承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业主证明扫描件证明该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企业获奖业绩:根据投标人完成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获奖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国家级奖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等。(2)获奖项目的工程内容以获奖证书中注明承包范围或内容为准,如证书中未注明或不能明确工程内容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3)投标文件中提供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按顺序取符合要求的前5项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
4 |
项目管理团队配置及主要人员情况 |
项目团队规模:人员数量配置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要求,并根据增加的管理人员数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1、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增加的管理人员如超过5人,则按符合要求的前5名管理人员情况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2、增加的管理人员须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中任职条件要求,否则不作为定标参考资料。 |
团队成员:根据投标人《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中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职称级别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注:1、须提供的相应职称证扫描件,否则按无效处理;同一人按等级高的职称评审;2、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件扫描件,并提供以上人员投标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5月)为其购买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无上述证明的人员不纳入评审范围;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中有职称要求的人员须符合表中的职称要求;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中对职称没有要求的人员,职称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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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根据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级别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
技术负责人:根据投标人选派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级别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图:南源司法所工作交流会现场)
(图:向参观代表们介绍司法所工作职能)
为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基层司法所工作,增强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社会影响力,近日,南源司法所组织开展司法所宣传周主题交流活动,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少宏参加活动并作交流发言。
活动中,辖区人大代表、社区居委代表、人民调解员代表等与会代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法治建设工作逐一发言。随后,南源司法所负责人向参与交流活动的代表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以及普法宣传的主要工作情况。与会代表对南源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为南源街道的法治建设所做的努力表示充分肯定。
黄少宏表示,区司法局将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示范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为属地街道担当法律顾问,推进法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强化打造服务品牌,以此为抓手,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各方面工作有新突破,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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