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镇2023年秋季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出炉!
2023年秋季龙江镇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工作方案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顺教〔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龙江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秋季龙江镇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报名对象
非龙江镇学校学籍的龙江户籍学生,已取得镇内公办学校学位的不再办理镇内转学。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日
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在户籍地对应学校报名,各校对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家长做好指引。由于学位资源比较有限,龙江镇教育办根据各中小学校学位情况和报名人数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
报名材料
(一)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二)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学位安排
学位安排时间为8月初。
注意事项
(一)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提交报名资料。
(二)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第一学期,不予转学。
(三)龙江镇教育办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五)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方案,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江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进一步增强南海区区属国有企业的
活力和竞争力,
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
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1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经营方案,并根据职责分工推动实施。
2.协助总经理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组织实施董事会授权或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推动经营目标的实现。
3.负责分管业务的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根据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和授权,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建议和做出管理决策,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4.根据南海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任务,负责统筹落实分管业务领域的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储备等工作。
5.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助总经理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及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需具备信息技术方面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应的行业技术认证(如CCIE等)。
4.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具有累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及6年以上信息化行业工作经验,在同等规模信息技术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中层职务5年以上(其中担任中层正职至少满1年),熟悉IT项目实施和信息化管理,数字政府项目运作、大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有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运营管理经历优先。
5.其他: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勇担当,善作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计算任职时间、年龄等相关情况,均以招聘公告发布当天为界限。
(四)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或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对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负相关责任,被认定为禁入限制人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1日-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职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gzj_rsg@163.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91810。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佛山市南海区大数据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报名登记表(电子Word文档及手写签名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报名登记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
5.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扫描件。
6.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在指定官网上统一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面试通知,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4.背景调查不满足录用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录用的。
因上述情形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区国资局党组根据实际需要和人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拟录用人选。
(二)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如出现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坚决贯彻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工作回避制度。
五、其他
(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由区国资局党组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有意应聘者,
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
获取公司简介及报名登记表。
关于跨省异地就医
如何备案、如何结算,
你是不是有这些疑问?
一起来看权威解答——
1.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2.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3. 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4. 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
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5.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具体开通情况可以咨询就医地的医保部门。
6. 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7.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有。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8.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具体报销水平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9. 在外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具体报销水平以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0. 参保人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办理的备案,可在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通过各地地方医保APP、小程序等办理的参保人,也可通过原办理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1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12.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基本医保门诊待遇支付包括普通门诊保障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每个县都有一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扩大。
13.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提示“已有备案信息,无需再次备案”。可是参保人员从来没有做过线上备案,很久以前可能亲戚朋友帮助办理过。那么,在哪里能够查询到有效的备案信息呢?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在线办理“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备案专区,或者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再点击页面下方【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页面上方有三个选项,前两个选项“快速备案”和“自助开通”是在国家统一的备案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备案的查询选项,可以查询历次线上备案进度和结果,第三个选项“地方平台”是在地方医保部门自行开发的线上备案渠道或者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查询选项,可以选择查询有效的备案状态,包括备案地和备案有效期。
14.参保人员具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以外的门诊慢特病资格,异地就诊相关疾病时应该怎么结算?
目前,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如果参保人员具有以上5种以外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异地就诊相关疾病时注意不要按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15.参保人如何了解自己异地就医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服务专区,或者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以及按照参保地要求选择的门诊慢特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16.跨省异地就医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功能有哪些拓展?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同时,在线查询功能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停机公告大众化信息查询服务,逐步拓展到个人参保地门诊慢特病资格、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告知书、个人跨省结算费用等个性化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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