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运维服务项目(2023年)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佛山市禅城区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运维服务项目(2023年),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减少基层填表报数运维服务项目(2023年)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贰佰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目前佛山市已作为省试点推动开展填表报数基层减负工作,建设了填表报数系统,要求各区推动填表报数相关工作,佛山市禅城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对减少基层填表报数工作要求,拟充分利用省、市已建设的基层填表报数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表格的梳理、整合优化和上线等工作,实现为基层减负增效。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省填表报数系统推广应用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区表格实施服务费用由各区自行承担,需按照实际所需工作量做好资金保障,因此项工作省、市还在持续推进,故需要申请2023年禅城区继续开展此项目。
本项目需要开展的实施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是开展禅城区表格调研服务。含表格清单收集汇总、表格信息梳理与分析和表格压减梳理等工作。二是开展禅城区表格梳理优化服务。对压减后需上线系统的表格,以保留表格清单为基础,以“能合尽合、应优尽优”为原则,采取“多表合一”、“数据项压减”、“数据复用”等多种主要措施进行优化,实现表格少填少报,取得明显的减负效果。三是禅城区表格上线配置和制表服务。提供规范表格填报标准、规范表格样式标准、表格录入服务、表格移动端上线服务。四是开展表格目录变更维护与技术支撑服务。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开展此项业务的优势(含类似项目开展经验业绩);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3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6月16日12: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或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3楼,邮寄送达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进行咨询。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6244,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园一号楼3楼302室。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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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HCNJ2023- 017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48487.75元。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 |
1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内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次) | 1项 | 120个日历天 | 648487.75元 |
注:
1. 工程具体内容详阅“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
2.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3.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② 《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③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④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 供应商应有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6. 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 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
7.1该处如涉及道路硬底化或地块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规划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施工工程必须做好扬尘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7.2停车场需按照农村晒谷场标准进行建设,道路不得超过8米宽(含路基)。
八、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06 月27日 14 时 30 分至2023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一、 开启时间:2023年 06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
十三、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3年 06 月 13 日至2023年 06 月 15 日止。
十四、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幕江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传真:/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880号美的明湖2期4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传真:0757-88580659 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01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工 联系电话:0757-88580659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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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工程名称: |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 | ||||||
招标单位: | 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6月12日16时 至 2023年06月15日16时止 | ||||||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的定标工作已经结束,定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6月12日16时 至 2023年06月15日16时。 |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475641776.31 | 安金彪/陕1612020202102080 | 720个日历日/720个日历日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 |||
对定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淼智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7708062 |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75号 | |||||||
邮编:528100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7732610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邮编:528000 | |||||||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 |||||||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宇旻 电 话:02083541707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邮 编:510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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