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局长姚汉钟督导番禺区水环境治理工作
6月13日上午,市水务局局长姚汉钟陪同常务副市长陈勇调研番禺区沙溪涌后,到番禺区新水坑村督导水环境治理工作。市河长办番禺区下沉工作组组长喻细明,番禺区水务局、排水公司、大龙街及项目参建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督导。
姚汉钟局长要求,一要加快工程进度。要紧盯三年攻坚行动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加快工程进度,特别是对于沙溪村等部分已纳入片区改造计划的村居,要提前谋划,结合片区改造计划做好前期设计,切实推动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和涌边挂管上岸工作早开工、早见效,为推动番禺区和广州市水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要做好资金保障。要高度重视排水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及时、足额地保障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经费,确保管网“清查修”等工作有序推进,管网缺陷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切实避免既有管网排水不畅等问题发生。三要狠抓设计施工质量。要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理念,精细化开展设计并因地制宜选择重置污水或雨水系统,确保污水全收集并实现雨污分流效果;要强化施工原材料管理,坚决杜绝未达质量标准的原材料用于施工,并综合采取水质、水位监测等手段对已完工工程开展雨污分流效果评估,确保做一片成一片。四要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要谨记“安全生产无小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全力以赴做好文明施工,切实减少施工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督导现场
凝聚公众情感记忆成认定标准
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保护利用是探索建立广州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创新做法。记者获悉,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规定》对广州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把“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作为建筑物、构筑物认定成为传统风貌建筑的标准之一。
广州恩宁路骑楼街
认定: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传统、时代特征纳入认定标准
所谓传统风貌建筑,指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对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且未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规定》明确,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应当遵循科学保护、以用促保、社会参与、协调发展的原则,并实行保护名录制度。
在认定标准上,在明确将“具有一定外观风貌特色,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地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风貌区等的保护范围内,作为区域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重要组成”作为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规定》将“其他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也纳入传统风貌建筑认定标准。
2018年,住建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建成了一大批以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火车站等公共建筑为代表,具有不同时代特征、兼具技术与艺术价值的既有建筑,构成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象征,日益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要求各地对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尽可能更新改造利用。此次《规定》将“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纳入传统历史风貌建筑认定标准,能够更好地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展现城市发展是不断积淀的过程。
保护:每个传统风貌建筑都配备“保护责任人”
据统计,广州市目前已认定传统风貌建筑1206处,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作出具体规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缺乏依据,保护措施不健全。
《规定》明确,传统风貌建筑纳入保护名录时,区人民政府应当同步确定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责任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需要履行相关保护责任,包括:保障结构安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确保消防、防灾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险情时及时采取排险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使用、利用、维护、修缮等。
此外,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日常维护和修缮资金补助。
《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对传统风貌建筑的禁止性活动作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传统风貌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的外立面、高度、体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损毁保护标志牌。”
根据《规定》,擅自拆除、迁移传统风貌建筑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牌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
在科学保护传统风貌建筑的同时,《规定》同样支持和鼓励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利用。
《规定》鼓励原住居民依据保护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续传承原有生产生活方式,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支持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对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多功能使用,鼓励用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鼓励在保持建筑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加建、改建、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求。
《规定》还提出通过租金减免、建立奖励补助制度等手段,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租赁、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根据《规定》,采取出租方式对国有传统风貌建筑进行利用的,租赁期限最长为二十年,在市或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可给予租金减免;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奖励补助制度等方式统筹保障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提供融资、保险、担保等服务;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
“阿伯,最近荔枝长得还好吧,产量怎么样?虫多吗?”
“您觉得周边生活环境怎么样,有没有不方便的地方?”
炎炎夏日,大榕树张开怀抱为街坊撑起一方阴凉,只听见树底下不时传出一阵阵笑谈声,原来是两位太平镇人大代表把接待台搬到了户外,热情招呼着来往的村民群众,关心着他们欢喜与忧愁。
太平镇开展榕树下接待群众活动。
6月9日,太平镇各片区的人大联络站纷纷开展人大代表进联络站接待活动,连塘片区联络站为了更加贴近群众,组织镇人大代表在榕树下开展接待活动,加强代表与群众的双向沟通。
“夏湾拿小区进来我们连塘村的那条主路,减速带太多,标志不清晰,邓代表您一定要帮我们反映一下。”路过的村民云姨向代表反映连塘大道的减速带安全隐患问题,代表们听后也认为这条路确实不便村民出行,尤其是雨天容易造成骑电动车、摩托车的村民滑倒,于是立即将群众意见登记好进行交办。
本次榕树下的接待活动共接待了4位群众,收集3条群众意见,涉及村社生活用水水压、自来水管修理等问题,接下来太平镇人大办将按照相关程序将意见进行交办,回应民需。
去年3月,也是在连塘片区的榕树下接待活动中,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银林小学因没有校内食堂,部分路途较远的学生的午餐就餐问题难以解决。当时这条意见经过镇人大交办迅速得到了回复和解决,为了持续追踪监督食堂建成投入使用后的效果,6月9日当天,人大代表在榕树下接待完群众之后,走进银林小学,实地督查群众意见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实地查看银林小学食堂的运营和管理情况。
“自从人大代表提了建议之后,饭堂很快建设完毕,并且逐步放开让有需要的学生可以报名在学校吃午餐,目前约150名学生报名在校内就餐,基本满足了小学和幼儿园的就餐需要,就算以后扩招也没有问题,感谢人大代表对我们学校和学生的关心。”在饭堂门口,银林小学的骆校长向人大代表们介绍。随后,人大代表还现场查看了饭堂的运营资质和管理情况等,他们表示:“从‘听到’群众意见,到‘看到’意见实实在在落实,为群众‘代言’,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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