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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广州校区校园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时间:2023-06-16     人气:279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广州校区校园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18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2023年7月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乡建设城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可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4.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 10时30分 - 2023年7月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5日 10时15分 - 2023年7月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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