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端”来喜报 “粽”享荣光
锣鼓喧天送喜报,雄狮劲舞贺功臣,光荣之家添荣光。6月13日,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区人武部、黄阁镇、南沙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及红棉老兵志愿服务队、双拥醒狮队共同组成慰问组,为荣立三等功的黄阁镇现役军人田久胜家庭和南沙街现役军人李洋家庭、张鹏家庭举行送立功喜报仪式,并带去端午祝福。
“真是一人立功,全家光荣,以后我也让儿子参军入伍。”仪式在欢快的锣鼓声中举行,引来街坊四邻驻足观看,大家一起分享这份荣光。一位小区居民听说有子弟兵立功,气喘吁吁从家里拿了几瓶饮料递给穿军装的同志们。仪式上,慰问组为立功军人家庭宣读并颁发喜报,戴上大红花和绶带,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并送上端午祝福。
慰问组还与立功军人及家属展开亲切交流,详细询问家庭生活情况,感谢其对国防事业的支持与奉献。“感谢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武部等领导的关心,感谢组织的培养和教育。在部队工作了16年,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内心无比激动。激动之余,更多的是感觉责任重大,作为一名军人,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刻苦训练,认真履职,再立新功。”立功军人李洋激动的神情溢于言表。
一直以来,南沙区高度重视双拥工作,认真落实为立功受奖家庭送喜报机制,通过简朴而热烈的送喜报方式,不断提高军人荣誉感,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南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庆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规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尊重关爱功臣模范,带着情感、带着责任、带着使命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服务,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汇聚崇军拥军正能量,助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调研广州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及地名管理工作。广州市民政局市管一级调研员黄建伟、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及南沙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广州市南沙区是全国“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区,调研组到南沙区东涌镇大稳村实地查看南沙区开展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成果,详细了解道路地名标志、地名文化特色标牌、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乡村地名特色农产品推广等情况,听取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地名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及近年来广州地名管理服务情况的汇报。
调研组充分肯定广州市民政局和南沙区推进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成果及地名管理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梳理提炼,总结试点经验,为全面推广乡村地名服务发挥示范作用;二是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继续想办法,下功夫,让群众通过地名服务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注重创新发展,结合当地旅游、交通、农业等方面资源,以“地名+”等方式丰富地名服务的内容,突出地域特色,打造工作亮点,不断提升地名应用,特别是乡村地名服务水平。
下一步,广州市民政局将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要求,在编制地名规划、完善地名法规、传承保护地名文化、设置地名标志、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拓展地名功能、加强地名监管等方面加大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名管理服务的基础性作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根据工作需要,海龙街道办事处拟采购应急中队工作人员制服一批,现进行公开询价,并在报名且符合要求的单位中选择一家作为供应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海龙街道应急中队工作人员制服(详见附件)。
三、报价单位基本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服装设计销售类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报价人所供的服装及标志标识必须符合岭南街道专职消防队制服的要求。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最高限额
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正。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2023年6月25日下午17:30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5楼502
收件单位:海龙街道办事处应急中队
联系人:张科长、夏小姐,
联系电话:020-81415899。
(三)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包装、密封。
(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相关产品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信用情况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清单(原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单位需提供附件所示服装样板各一套。
六、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
(二)询价原则。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样板服装质量务等因素,择优选择。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择优供应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由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签订合同
项目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七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本公告顺序选择候选单位。
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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