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中街公厕消杀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现就桥中街公厕消杀服务进行询价,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单位参加本次询价工作。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见《询价项目要求明细表》
(二)询价单位数量:不少于3家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23年6月21日18:00,逾期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2.报价应包括桥中街公厕消杀服务费及其他有关资料、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
4.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成交人按规定时间与委托方签订。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报价人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接受其报价请求):①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请求);②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以上相关内容;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实力和经验。④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质。
7.对报价人的其他要求:无
8.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承诺书;
(2)询价报价单;
(3)报价人的加盖报价人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报价人税务登记证、报价人相关资质证书、2015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架构及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1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
10.评审方式:综合评定法,根据所报价格高低以及报价人资质等级、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桥中南路5号双桥公园东门侧。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0-81659871。
桥中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6月16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为做好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生计划
19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385名(男生359名、女生26名)。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
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4.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三、招生程序
(一)政治考核
6月27日前,各地市完成报考军队院校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将考核结论逐级上报至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政治考核有关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22号)。
(二)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填报。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军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录取批次军检院校志愿栏内,填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和专业代码(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和专业代码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文件。
(三)确定面试体检对象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划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范围,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gdsksy)公布。
(四)面试体检
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附件2,由高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到指定的军队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计划7月上旬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面试体检结论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投档录取
军队院校投档录取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依据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缺额计划,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并投档录取。
符合优待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查复审
录取为军队院校学员的考生,入学后须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军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抓好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招生宣传,帮助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掌握招生院校情况及政策规定,吸引立志献身国防、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健康的青年学生踊跃报考。要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全面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招生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开通查询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工作环境。
附件:1.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2.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等相关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对第一批拟录用人员陈炳珏等70名同志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7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监督举报。对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将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受理部门、地址、联系方式
部 门: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C栋821室(邮编510530);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8596;
公招咨询电话:020-82116787。
五、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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