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顺德制造 见证中国骄傲——顺德高新区赴顺德工业发展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6月13日下午,佛山高新区顺德园管理局党委(顺德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下属党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前往顺德工业发展馆进行参观学习,回溯顺德百年工业奋进史,感知敢为人先、锐意创新的顺德精神。
在展馆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一行人依次参观了五大主题展区——顺德工业荣耀展区、顺德工业发展历史展区、顺德现代工业目录展区、顺德工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展区、顺德工业互动科普展区。通过听讲解、看视频、观展品、阅读图片资料等方式,系统认识了顺德从传统农业县到现代工业县、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跨越,并率先开启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的探索。馆内收藏的300余件展品,跨越了近200年的历史,聚集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以来顺德工业辉煌的发展历程,展现出顺德人“勇立潮头,奋勇争先”的人文精神,更让参观人员全方位感受和见证“顺德制造,中国骄傲”,看到顺德对于未来发展的思考。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既提高了党员们、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对顺德企业、工业发展的认识,又是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再深化;既能极大地激发大家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是对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把握现实、开创未来的再动员。参观和了解顺德工业发展历程,能够帮助党员、发展对象及积极分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顺德工匠精神传承下去,更好地将工作写在高新大地上,为助力顺德打造最友好制造业强区贡献高新力量。
各有关单位:
《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联系电话:28338836)。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乐从镇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解决民生实事入手,充分发挥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作用,促进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有机融合,结合乐从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指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对农副产品等生活资料实行集中、公开、现货交易的场所,包括以往统计名称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副产品市场、集贸市场等。
第三条 奖励对象包括:按照《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公示活动工作方案》,获得季度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一、二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的农贸市场,符合《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制度》(以下简称:《驻场管理员制度》)并在评比中为非黑榜市场的村(社区)驻场管理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奖励资金,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标准的农贸市场、驻场管理员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统一拨付的奖励资金。
第二章 奖励频次及标准
第五条 奖励频次:按照《乐从镇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公示活动工作方案》,对奖励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
第六条 奖励标准:一类农贸市场第一名奖励金额为6000元、第二名为5000元、第三名为4000元、第四名为3000元;二类农贸市场第一名奖励金额为4000元、第二名为3000元、第三名为2000元、第四名为1000元。驻场管理员奖励总金额为非黑榜市场数乘以1000元,驻场管理员按照市场评比得分占比获得奖励。
第三章 资金申报、评审与奖励
第七条 在规范化农贸市场评比中获得一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二类农贸市场排名前四名的农贸市场,由开办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奖励申报材料,材料包括:《奖励申请表》《奖励分配审批表》、获得奖励分配的管理人员与市场开办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银行个人账户。奖励资金由乐从镇根据申报材料划拨到该市场开办方指定账户上,市场开办方收到奖励资金10个工作日内,再根据《奖励分配审批表》将资金转账至管理人员的银行个人账户,并将银行转账记录、奖励资金签收表及相关签收照片等发放证明材料上交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作备查。
符合《驻场管理员制度》并在评比中为非黑榜市场的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填写《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由乐从镇划拨到驻场管理员的指定账户上。
第八条 获得奖励的农贸市场,奖励资金用于对农贸市场管理作出贡献的市场管理人员、检测员、保安、保洁等市场管理从业人员的奖励。
第九条 如有违反具体奖励发放规定和标准,截留或者伪造、虚构奖励申报与发放证明材料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收缴回该农贸市场的奖励金额,本年度内不得再参与评比奖励,并依法对该农贸市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的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投入,市场开办方填写《奖励申请表》《奖励分配审批表》;驻场管理员填写《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审批通过后,由镇财政予以相应奖励。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经查实奖励对象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对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调解决。本办法未规定事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调整后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5月19日至本办法施行前,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附件:
附件3:乐从镇农贸市场村(社区)驻场管理员奖励申请表.docx
6月14日上午,高明东部(荷城街道·西江产业新城)与西部(更合镇)精准有机协作活动在更合镇举行,东西部三方领导班子通过现场走访以及座谈交流方式探讨如何合力抓细抓实精准有机协作项目,实现东西部资源互补,促进高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区委副书记、更合镇党委书记吕园园,区委常委、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黄宝坚参加了活动。
高明东部(荷城街道·西江产业新城)与西部(更合镇)精准有机协作活动
东西部三方领导班子实地参观了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临时气象观测站,详细了解临时气象观测站、机场规划建设、周边轨道交通、临空经济区等情况,就如何抓住机场以及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历史机遇,深化推进东西部精准有机协作项目进行了探讨。
实地参观
随后参观了位于佛山临空经济区智造产业园先行区的广东百川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自动化、管道化生产线,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及产品运用场景等情况。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及销售木器涂料、工业涂料、表面处理材料、高分子材料合成等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广泛运用在家具家装、轨道交通等场景,在东西部产业合作方面具有非常广阔的空间。
签约仪式
为专班授旗
最后,东西部全体领导班子前往高明红茶产学研基地,就三方敲定的精准有机协作2023年工作计划进行签约,并为前期组建的五个专班授旗。今年年初,东西部三方联合制定了精准有机协作实施方案,并组建了联合招商、产业园区共建、国资国企合作、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共建五个专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并重点细化2023年工作任务清单。接下来,东西部三方将按照区东中西部全域协调协同发展工作总体部署,加强专班沟通对接,分组推进落实合作项目,实现东西部资源互补、精准协作、共建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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