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荔湾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第三方巡查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2023—2024年荔湾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第三方巡查项目比选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得分情况,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机构: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1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博葳,电话:020-8137732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特此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为提高街道市容市貌、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的专项巡查整改工作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做好花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中南街环卫站现邀请具有资质的意向单位参与此项环卫保洁应急处置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荔湾区中南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二)项目名称:中南街环卫站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聘请不少于5名保洁人员,聘请的保洁人员可由环卫站直接调配;
2.负责处理辖内市容市貌、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的专项巡查督查整改工作;
4.负责辖内花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5.负责河涌保洁应急保洁支援工作;
6.负责做好街道要求的其他应急保洁保障工作。
(四)最高限价:32万元/每年。
(五)项目期限:一年。
二、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
三、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报价资料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交报价资料地点: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 ,中南街道办事处四楼419室。
(三)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81502420
(四)提交报价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方案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3.报名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五)交报价资料要求:
1.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2.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同时附上所提交的资料清单明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三)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作业管理能力;
(四)投标人须自行筹备作业设备设施、办公场地;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
(七)需按时提供月度、年度相关工作台账。
五、评分标准
(一)公司资质:报价公司应当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内容及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1.能提供报价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基本材料且能直接提供报价公司所取得的证明资料,得30分;
2.能提供报价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基本材料,但仅能间接提供报价公司所取得的资质证明材料的(如:报价公司不具备相关业务证明的),得20分;
3.只能提供报价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基本材料,无法提供相关业务资质证明的,得10分;
4.所有资质材料均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二)报价方案:报价公司应当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内容及要求,制定并提交项目报价表。
1.能根据街道工作需求,提供报价服务方案(需含价格和服务方案),报价对应的服务方案完整全面,能显示出公司在巡查、清运等方面具有相关能力,符合管理工作要求,得21-30分;
2.能根据街道工作需求,提供报价服务方案(需含价格和服务方案),报价对应的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基本符合管理工作要求,得11-20分;
3.仅能提供项目报价,不能提供报价对应的服务方案的,得1-10分;
4.未提供报价方案的,不得分。
(三)过往业绩:报价公司应当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内容及要求,提供相关管理业务证明。报价公司能提供承接相关项目证明材料的,视作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
1.报价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能直接、客观证明的(如过往签订合同、协议等),每提供1份得10分;能间接证明的(如过往工作照片等其它材料),每提供1份得5分;最高得20分。
2.报价公司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四)报价:以投标单位提供具体报价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价格,报价越接近基准价格排名越高。第一名20分,之后名次每下降一名扣2分,扣完即止。
没有提供具体报价的,该项目不得分。
六、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中南街环境卫生站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七、约束机制
(一)第三方按照每天8小时工作制度,落实辖内市容市貌、城市景观和环境卫生的专项巡查督查整改工作及花木垃圾分拣处置工作,如乙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影响街道正常工作,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服务关系;
(二)出现突发应急整改及迎检工作,第三方必须在45分钟内响应及相关人员到场,乙方如在约定实际无人员响应,超过三次以上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服务关系。
(三)第三方每周分拣处置花木垃圾不少于35吨/周,同时提供花木垃圾分拣处置工作台账,如实际处置量少于任务量80%,扣减当月服务费百分之五。
(四)第三方要自备清运工具、办公场所、花木垃圾分拣场所。
特此公告。
中南街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6月19日
新塘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增城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增城区广园快速以南、规划环城路东延长线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部分:110kV双回路架空导地线路径长3152米,拆除双回路铁塔11基、双回路电缆FY-YJLW03-Z-64/110kV-1200mm路径长170米。
新建永久供电线路部分:新建双回路架空导地线2270米,线路导线采用JL/LB20A-630/45、单回路电缆线路2295米,电缆采用电缆FY-YJLW03-Z-64/110kV-1200mm、6基双回路铁塔、1基四回路铁塔、双回路土建通道1825米。
新建临时供电线路部分:新建单回路架空导地线480米,线路导线采用JL/LB20A-300/40、单回路电缆线路1180米,电缆采用FY-YJLW03-Z-64/110kV-800mm、3基铁塔、单回路土建通道1095米,临时供电线路在永久供电线路投运后拆除。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307.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23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6.28万元(含征地补偿地费用1787.76万元)、预备费270.6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新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办理增城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1050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3年6月12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增城区乌石村旧村改造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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