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G202328
项目名称: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9293.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9293.7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38日历天,开工日期按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以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上一季度或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可参照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庄边涌和新农支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参加建筑工程投标的供应商,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建筑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注:
①建筑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诚信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8)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88号
联系方式:0757-85449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峰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757-87739975
-
佛山市FKFB综合训练基地一期室内模拟街区及训练场跑道硬底化改造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第四人民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高明杨和镇井头圩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医院)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护理设备专项(第二批)招标公告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皮肤美容设备专项(第一批)招标公告
-
南海大沥镇西部片区采购保障性住房房源招标公告
-
佛山高明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2025-2027年佛山市市级食盐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核准[2022]1号、三发改核准[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焚烧炉与余热锅炉耐火材料釆购及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是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焚烧炉与余热锅炉耐火材料釆购及施工的采购,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 供货周期:单台炉的供货周期为50日(日历日,下同)。具体供货时间由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方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中标人具体交货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764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焚烧炉与余热锅炉耐火材料釆购及施工,招标内容为:负责2台焚烧炉和余热锅炉炉内所需的耐火材料及保温浇筑材料的优化设计、供货、施工、低温烘炉工作,配合调试完成中高温烘炉和煮炉、验收工作,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7 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人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8 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即可)
4.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耐火材料生产商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为600万元的耐火材料合同供货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6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4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后,授权代理人可选择是否在场参加开标会,若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钱先生
电 话: 0757-87783721
传 真: 0757-87744838
电子邮件:fssszhaoxin@163.com
1.招标条件、
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440605-04-01-40744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单位为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官抱路和祥顺路路口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隐形冠军产业加速器三期项目用地面积约9.89亩(为6523.96㎡),建安费估算约5550.24万元。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9507㎡,主要功能为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式员工租赁住房)299套、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停车场。规划要求详见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2.3勘察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不含报批时间)。
(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取得规划条件后7日历天内提交深化方案设计成果(含效果图)10份,并按要求配合实施单位参加内部评审。
(2)工程勘察和规划报建:深化方案设计成果经实施单位确认后,8个日历天内须完成总平面规划报建图设计,在完成总平图规划报建审批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单体报建图4份(含cpi)设计并提交有关材料办理单体规划报建、提交地质勘察报告4份、基坑环境调查报告4份及物探成果文件4份。
(3)初步设计:取得规划许可证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并按要求配合实施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终稿(含概算书)4份、CAD(可编辑)和PDF格式文件以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勘察设计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4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查。
(5)施工图审查完成后(第三方审图合格)15个日历天内,勘察设计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2份(装订成册)、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6)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不含报批时间),勘察设计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实施单位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提供实施单位审查、报批报审要求所需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做好报批报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土壤氡浓度检测等。
(2)工程设计工作:本工程的方案设计、CPI、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包括建筑、海绵城市(含评审、申报)、结构(含钢结构)、抗震设计、给排水(排水作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压给水、低压给水等)、消防、人防、防雷、通风空调(含排烟)、绿色建筑设计(如有)、宿舍公区装饰设计、强弱电、供配电(包括10KV高压与低压供电及电房的变配电设计,同时须满足并通过南海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备用发电机供电等专业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及亮化、围墙、门岗、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室内外停车场设计方案等相关设计;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报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及审查等工作。以及用地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照明、强弱电、供配电、地基处理等和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
(3)配合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报建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等工作,所有后续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
(4)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含CPI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人防、消防、防雷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服务费用内。
(5)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67%。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须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体各方单位至少派一人共同组建项目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方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经联合体牵头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向招标人申请工程款的支付。
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分别对应“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
(1)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大杏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单位:佛山市南海联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57-854329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小姐、梁小姐
电 话:0757-86700636、86700630
电子邮件:gdyouxinda@126.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