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联: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助力荔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荔湾区工商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主动作为,为荔湾招商引资工作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会领导带队积极走访调研商协会、会员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招商引资项目,2023年上半年以来累计走访30余次,收集招商线索10余条。
二是靠前服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当好宣传员、联络员、服务员,积极宣传荔湾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通过线上+线下模式推送政策信息50余条,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是牵线搭桥,增强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的联系,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积极通过《荔湾民企信息专报》反馈问题20余个,助力更多招商引资项目在荔湾落实落地。
四是强强联合,与黑龙江省绥化市工商联、龙岩市武平县工商联、勐海县工商联等多地工商联召开招商工作推进会并缔结友好协议,加强企业相互交流,推动两地招商引资工作。
6月19日上午,区工商联开展端午节前纪律教育,通报上级关于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会议要求全体干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抓好自身廉政建设;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在岗在位,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空岗、值班电话不畅通等问题发生;三是强化思想引领,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筑牢理想信念堤坝,明确清晰的政商交往准则,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金花街道需购买十个社区应急值守服务项目,以完善辖内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及期限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道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应急值守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防灾减灾救灾“十个有”应急值守服务项目(应急值守设备、应急值守应答系统及维保)
(三)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产品必须响应附件《报价单》的要求,否则我方不予选择。)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截止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方式、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023年6月26日下午17:30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道和安西28号之一
收件单位:金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
联系人:周生,联系电话:1760200327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营业执照
2.相关产品报告
3.报价清单
4.信用情况材料
(五)交报价资料要求:
1.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2.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等,同时附上所提交的资料清单明细(按附件2要求提供)。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询价程序,询价工作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在金花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报价、质保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择优作为成交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附件1:金花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应急值守服务项目需求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1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