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镇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紫洞村三华小组祠堂修缮:包括1号祠堂建筑面积223.25 ㎡,2号祠堂建筑面积130.65 ㎡。建设内容有祠堂地面拆除改造、墙身翻新、屋面拆除改造等。具体工程规模以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2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工期始计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工程的项目总投资:3480661.67元,招标部分预算:3382661.6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99473.3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12月至 2023 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7 月 03 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在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担保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南庄镇栏目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禅城分中心和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开发区1号(紫洞村村委会)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62号 |
联 系 人:刘小姐 |
联 系 人:熊小姐、吴工 |
电 话:0757-85332268 |
电 话: 13612644487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02114127@qq.com |
2023年 6 月
为确保巩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推进国家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提高城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水平,6月13日-28日,更合镇公共服务办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更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多个村(居)委会组成联合整治小组,高频次开展餐饮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对照《国家卫生镇标准》(2021年版)要求,对建成区内餐饮场所展开检查督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练鹏,副镇长区健霖参与此次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餐饮单位证照齐全有效、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病媒防制设施健全、油烟净化排放达标入手,全面规范检查,做到“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严把从业人员管理关,严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关”。
01
一是狠抓资质核查,落实亮证经营。对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经营许可范围、从业者健康证持有情况和亮证亮照经营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并张贴在店铺内显眼位置。
02
二是加强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从业单位严把“四关”,对食品原辅料及添加剂来源、食品存储条件、食品加工过程、经营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提醒经营户保持就餐区域地面清洁,食品加工处理区做到分类定点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督促各餐饮单位积极安装油烟净化器,防止油烟污染建筑外立面;督促指导商家正确安装“三防”设施,养成规范使用的习惯,自觉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03
三是规范市容秩序,整治占道经营。针对餐饮店长期占用巷道和公共区域做私厨、摆放私人用品、破坏街道卫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向商家明晰经营区域和范围,压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店主限期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13家次,督促整改问题61个,责令改正问题5个,并对问题单位建立整改清单,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巡回检查直至验收合格。
下一步,更合镇将持续扛起监管责任,积极跟进复查,对照标准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行动,紧盯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治理完善,全力打赢迎接国家卫生镇评审攻坚战。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2023年度禅城区全员人口数据返回平台建设维护项目,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禅城区全员人口数据返回平台建设维护项目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预算金额:¥75,85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捌佰伍拾元整)。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9%,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1%,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是省级集中的系统,所有数据都集中存储在省全员人口库。由于禅城区没有全员人口数据,无法支撑本地的特色应用以及共享给其他部门使用。目前禅城区全员人口数据主要从省全员人口库获取,再共享到禅城区的中间数据库。通过实施采购项目,有力保障在2023年禅城区全员人口数据返回平台的正常运行。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六、服务期限: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机构的授权文件,并可沿用上级机构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7月7日12: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或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1号楼3楼302室。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6244,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1号楼3楼302室。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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