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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半导体创新智造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02     人气:1559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项目名称:开发区半导体创新智造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352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名称:开发区半导体创新智造园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35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30日 0时0分~2023年7月2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471.6966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设计方)正式员工。 设计单位为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6.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余不得重复兼任。 7、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取得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10.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http://zfcj.gz.gov.cn/zjyw/xyjs/content/mpost_8041415.html)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 10时0分 - 2023年7月2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2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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