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大良:党建引领 拓宽老旧小区群众议事协商渠道
为切实增强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推动党建工作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大良街道中区社区于今年3月30日成立了约前楼宇小区管理小组,构建议事协商平台,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旧式楼宇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目前,该项目已成功进入广东省德胜社区慈善基金会和美社区计划2023年第一季拟资助名单当中,拟资助金额8万元。现阶段已打通“最后一公里”,成立楼宇小区管理小组,并成功搭建党群沟通桥梁,开展每月一次的常态化联席会议。
大良街道中区社区党委表示,约前楼宇管理小组是首个试点,希望能够借助这样的一个议事协商平台,联合多方力量整合相应资源,通过党建引领真正解决老城区这些没有物管的老式小区的日常修缮和管理问题,真真正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解决居民群众的难点难题,大力提高人居环境,让居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惠从党来。
下一阶段,大良街道将持续推进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党群服务阵地,成立小区共治组织,组建党群先锋队伍,发挥党员楼长作用,精准落实全科网格管理,全力推动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治理创新,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水平和基层治理活力,使居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编辑:张紫雯
来源:大良党建办
各位应聘人员:
经过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将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名单(附后)及考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确认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8月1日-8月5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sfzrss@163.com确认参加考试。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考试确认”(如“张三-小学语文-考试确认”)。没有按要求回复邮件确认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试确认后将于2023年8月15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试名单和考生考号。
二、考试日期
笔试: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资格复审: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面试: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
三、考试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四、考试流程
(一)签到
1.8月21日8:20-9:20东阶梯课室签到、确认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需备齐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2)考试文具、2B铅笔、橡皮等。
3.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错过签到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时间:9:30-11:30。
因参加笔试人员较多,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成绩公布:8月21日18:00在东阶梯课室现场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名单,随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3.资格复审:8月21日18:00,在东阶梯课室进行。所有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均须按公告要求,备齐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抽签及发放面试指引。没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8月24日,9:00-12:00进行。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2.总成绩公布:8月24日16:00于东阶梯课室现场公布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各科进入体检名单,随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安排
8月25日(星期五)8:00,通过考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六、考察安排
1.时间待定,由招聘领导、考察小组成员考察已通过考试、体检合格应聘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2.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交通指引:应聘人员可乘坐B20、B27路公共汽车在岗顶或师大暨大站下车,地铁三号线华师站或岗顶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8630560,020082116635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1、出租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标的物地址 |
资产类型 |
租赁用途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租赁时间 |
起始价(含税,元/月) |
增价幅度(元/次)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容桂街道小黄圃社区科苑横一路以东、广珠西线以西桥底地块一 |
土地 |
临时堆放用地 |
1496.91 |
—— |
从标的物移交承租人之日起计算4年租期 。 |
¥6500.00 |
¥50.00 |
¥31200.00 |
无水无电,水电自理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之后竞得人必须于每月十五号前缴付当月租金给出租人,支付方式为银行代扣,拖欠租金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
4、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
5、本次租赁无免租期。
6、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于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10%计算),以出租人收款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如竞得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人缴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出租人将上述行为视为该竞得人属于不诚信行为,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并对竞得人追讨由上述行为给出租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同时,出租人可将物业收回重新招租。
(二)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投记录)。
4、禁止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投人参加竞投。
(三)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投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投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投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的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价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人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取消其竞投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赔偿金额按计算方式:按该标的物中标金额/30日*从本竞投公告公示之日起至本标的物再次招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以签订《移交确认书》为准)之日期间的天数。】和重新招租的费用,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如下: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等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5)竞得人不符合“竞投人资格及要求”;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登录操作(详细操作指引请查看出租文件中竞投须知内容):
如有意向提交竞买申请(报名)及参与竞价,请“登录http://ggzy.foshan.gov.cn/,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信息>交易公告>搜索标的物名称”或“登录http://www.shunde.gov.cn/sdrgjd/tzgg/zcczzr/搜索标的物名称”查看相关公告并下载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同时,请点击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页面(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网上竞投出租文件。
【特别注意:竞投人使用电脑时,请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网上竞价时请务必使用IE9/IE10/IE11(.net竞价系统)浏览器登录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导致网上竞价交易系统无法正常竞价,相关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交易时间(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
1.提交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26日下午5:30 截止(北京时间),竞投人须于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2.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下午5:30,超过截止时间达账则不能参加竞投;
3.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4:30-15:00(注: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若有竞投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六)本次网上竟投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投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竞投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权属、面积(含实用面积)、现状、用途、规划、位置、相关行政部门的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所处气候等,竞投人接受前述标的物的条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按现状承租该标的物。竞投人完全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负责任。
(八)竞得人主要权利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前,竞得人须根据本出租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人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同的特别约定除外),出租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按现状出租,竞得人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特殊说明除外),私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4.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物的环境卫生整洁,并在标的物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定时对标的物进行保洁。
5.租赁期限内,因拆迁、征用、城市规划改造、其他政府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收回租赁物的)、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应当按实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已收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无需退还。竞得人应于前述原因发生之日起60日内或政府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租赁物给出租方,双方互不负违约或赔偿责任。竞得人的投入及其他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竞得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或损失赔偿款,只退回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6.标的物内现时无自来水以及无电力供应,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用水用电需求。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7.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的租赁用途。
8.竞得人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于KTV、酒吧、沐足、私人会所、棋牌室等一切娱乐场所。
9.出租人有权对竞得人履行租赁合同款项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经出租人监督检查,发现竞得人未按租赁合同款项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出租人有权向竞得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竞得人限期整改,若竞得人未按出租人的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有权选择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十)采用竞价、拍卖方式的产权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以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联系方式
1.出 租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科技创新中心四座12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7-28812395
2.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1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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