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科所在高明区举办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田间课堂
8月1日,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在高明区鸿丽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举办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田间课堂,高明区、镇农技推广部门业务骨干、村委农技员、涉农企业代表以及豇豆种植户等40多人参加了田间课堂。
来自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植保专家团队介绍了豇豆上常见的蓟马、斑潜蝇、豆荚螟、炭疽病、锈病等病虫害的识别要点,着重讲解了健身栽培、理化诱控、生物防治、防虫网+、农药安全使用等绿色防控措施。同时,针对豇豆农残超标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农药,不使用未在豇豆上登记的农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确保豇豆产品质量安全。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的申报工作,请组织发动收到税务部门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企业以及自愿参加本批次鉴定的企业,于申报有效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businessEnjoyEasy/index)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每个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的技术鉴定项目数量不受限制。申报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25日(24:00截止),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于9月下旬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布鉴定结果的三天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10月中旬将鉴定结果反馈至税务部门。届时企业可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查询技术鉴定结果。申报事宜详见附件,业务联系人:但小姐,业务电话:87736621。
申报单位对本项申报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9,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申报的通知(佛科通〔2023〕50号).zip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8月2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市驻禅单位: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我区将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等5个单位为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绿化技术服务中心、佛山市第四中学(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完整、明确;全年预算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是否达到国家要求;采购信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公开。
(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资格库;是否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三)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方面:是否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是否合法合规编制采购文件;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依法开展评审活动;是否依法公告中标(成交)信息;是否按规定签订、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是否依法依规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合同支付、管理和履约验收;是否在采购文件中约定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等。
(四)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规定处理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六)是否存在《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情形。
三、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阶段
各被检查对象按照附件1的检查项目清单,将项目资料整理好,于2023年8月4日前送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区政府岭南大院二号楼306室)。如在检查阶段需补充其它材料的,请在收到补充通知后按要求补充。
书面审查阶段
我局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现场监督检查阶段
监督检查工作组结合书面审查情况,适时实施现场考察、随机抽查、询问、笔录、座谈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检查工作底稿。
处理处罚阶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汇总报告阶段
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
(一)结果处理
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列出整改清单,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结果公开
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
(三)请各被检查单位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填报《2023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情况表》(附件2)并于2023年8月4日前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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