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培英中学钟楼、南楼、北楼、校史馆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广州市培英中学钟楼、南楼、北楼、校史馆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55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 0时0分~2023年9月5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37.76090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资质;(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30分 - 2023年9月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15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 项目名称:西区智造科创园(高清光学显示芯片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455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15日 17时0分~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8.6495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2)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或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两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或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或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5日 17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5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中国太平广州木棉人家1期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中国太平广州木棉人家1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G2023-4571)于2023年8月1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9条第6点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二、招标文件部分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6.1“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þ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递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同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3)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详见:http://ggzy.gz.gov.cn/jtgg/842436.jhtml)操作。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þ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递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同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3)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详见:http://www.gzggzy.cn/jtgg/822128.jhtml)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详见:http://www.gzggzy.cn/jtgg/842436.jhtml)操作。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4)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5)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6)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四章) 3、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
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9.1“履约担保”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可以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须为广州市范围内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即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之一。 |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可以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形式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 |
3 |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中“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6.2 |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6.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4 |
第一章 |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
16.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定时期内(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或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交投标保证金: 16.5.1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16.5.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6.5.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
5 |
第二章 |
45.2 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5名(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N=5;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小于5家时,N=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投标报价排名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
45.2 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5名(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N=5;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大于3家小于5家时,N=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标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投标报价排名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
6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及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及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及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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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重新开放答疑。
四、修改《施工合同》详见附件。
五、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相关附件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及其附件为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其他内容不变,发至各投标人,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原已成功投标登记的单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投标文件。
招 标 人:太平健康养老(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4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现文)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 (23分) |
企业业绩 |
10 |
企业业绩满足以下情形的: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 (3)同一项目涉及到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消防设施工程的,该项目业绩只按其中一个专业的业绩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本项最高得10分。 |
企业奖项 |
6 |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方)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消防设施工程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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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3 |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每有1年净利润盈利的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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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4 |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银行出具过的”AAA”级资信信用等级得4分;获得银行出具过的”AA”级资信信用等级得2分;获得银行出具过的”A”级资信信用等级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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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7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人员配置要求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 |
7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得5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得1分; 注:提供注册建造师、职称证相关证书;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小项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 |
7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拟派技术负责人取得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的,得4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大专学历的,得1分。 注:1.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扫描件;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2001年以来取得国内学历的,应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和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取得国内学历的,应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国外学历的,应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学历信息承诺函(详见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六),对提供的人员学历信息真实性做出保证。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小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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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进度控制措施 |
20 |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10分。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 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1分。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无提供进度控制措施。得0分。 在此基础上:承诺工期每提前一天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质量控制措施 |
10 |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得10分。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得5分。 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得1分。 差:措施不够具体或无提供质量控制措施,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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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措施 |
10 |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得10分。 良:针对项目实施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得5分。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得2分。 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或无提供安全控制措施。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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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措施 |
10 |
优:成品保护措施完善、合理、可行性高,得10分。 良:成品保护措施不够完善、合理、可行性不高,得5分。 中:成品保护措施措施不完善、不合理、可行性一般。得2分。 差:成品保护措施不得力或无提供。得0分。 |
|
验收管理 |
10 |
优:验收管理措施方案科学完整,可行性强,得10分。 良:验收管理措施措施方案较为完整,可行性良好,得5分。 中:验收管理措施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得1分。 差:验收管理措施方案不得力或无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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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注:
1.企业业绩: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工程奖项:①奖项业绩由投标人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③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等。省级、市级质量奖项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3.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时需提供2023年8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人员,不予计算该人员得分)。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4.本表采用百分制,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附表四 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现文)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质量员 |
1 |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扫描件 |
造价负责人 |
1 |
造价负责人:具有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
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
施工员 |
2 |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扫描件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资料员 |
1 |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扫描件 |
材料员 |
1 |
具有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
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扫描件 |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和在本投标单位(不含子公司)2023年8月份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③若职称证没有注明专业,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如职称评审材料等),相应佐证资料是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④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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