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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18     人气:561     来源:人事处     作者:
概述:......

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从事耕地保护工作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整治机构,省土地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内设处(室)等相关单位。

  先进个人:从事耕地保护工作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整治机构有关人员,省土地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

  (二)表彰名额分配

  本次表彰广州市可推荐1个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2名耕地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县级及以下单位评先名额总数不少于2个。各区分局、企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处室可提出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如无符合条件推荐对象的可不推荐。

  已获得上一层级和同层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表彰。

  二、组织领导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市耕地保护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人事处,负责评选推荐具体工作。

  三、推荐评选流程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粤人社函〔2023〕231号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

  请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面向基层一线,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存在违法占耕问题突出、整改任务完成不理想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推荐评先。要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建议人选,初审推荐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附电子光盘)于8月10日前报市耕地保护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无推荐。

  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2)。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拟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二)初审

  市耕地保护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研究提出我市推荐建议名单,汇总上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审

  市耕地保护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初审通过名单,组织开展复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统筹做好评选推荐、事迹挖掘、审查把关、推荐上报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此次评选作为激励耕地保护队伍、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评选表彰推荐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1.市耕地保护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1 附件电子表格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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