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卡如何进行激活/佛山个人如何申请社保卡
社会保障卡的领取和激活
单位
1、单位集中申领人员可通过单位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方式统一发放;持卡人领取卡后,须按发卡银行规定的方式办理激活手续后方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分为网点柜台激活和银行工作人员上门现场激活两种,具体可与开户银行商定。
个人
2、 零星发卡人员递交申领材料的20个工作日后,凭《佛山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回执单》到申办网点领卡,同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零星发卡对象为单位批量发卡后的无卡人员(含新增人员)、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人员)、参保人数少于10人的企业单位。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四家合作商业银行佛山市内各营业网点。
【需提供资料】参保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1、参保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服务窗口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参保个人根据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的指导,规范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相片回执。
3、参保个人交表后,需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人/卡)。银行前台人员开具票据给参保个人。
4、2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通知参保个人到申办网点领卡。
5、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领卡时请即时激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办理事项:15个工作日内
【单位办理相片要求】
申领人如不愿采用申领表打印的二代身份证相片或无法取得二代身份证相片,须到有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照相资质的照相馆自费照相,单位也可组织有资质的照相馆到单位集中照相。照相回执须按要求粘贴在《申领登记表》指定位置。
◆妥善保管您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一人一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存放。
◆请及时领卡和激活。
为了保障持卡人的自身利益,持卡人办理申领手续并缴交工本费用后的20个工作日后,请及时到办理银行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卡片制出两年内未领取或激活的,将由人社部门回收,集中销毁,原制卡工本费不予退还。
◆密码设置
社会保障卡密码是您消费用卡的重要安全保证,请您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您的密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利。
◆卡片解锁
为了您的安全,多次密码输入错误,会造成卡片或银行账户锁住,请您在密码忘记时谨慎尝试。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请您及时办理挂失。
◆个人基础信息错误处理
因社保系统中个人基础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制卡的人员,要及时与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确认,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修改相关信息后,到合作银行申请零星制卡。
◆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处理
个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个人基础信息的,可凭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保部门进行个人基础信息的变更,然后到开卡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同时办理换卡手续。
【办理条件】
零星发卡对象为纳入批量发卡计划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回申领登记表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光大银行(仅限南海区)五家合作商业银行佛山市内各营业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
【办理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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