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拟出台城区范围内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我局按照不同区域停车供需差异,并结合“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用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拟定了乐从镇城区范围内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一类和二类路段具体由乐从镇人民镇府确定。
一.调整乐从镇城区范围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一)一类路段:日间(8:00时—20:00时):3元/半小时;夜间(20:00时—次日8:00时):1元/半小时,夜间最高限价10元;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
(二)二类路段:日间(8:00时—18:00时):2元/半小时;夜间(18:00时—次日8:00 时):1元/半小时,夜间最高限价8元;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三)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四)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跨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大车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计收。
二.乐从镇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
1、日间(08:00-18:00):前3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4小时起2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18:00-次日08:00):前3小时5元每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6元计收,夜间最高限价6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4、免费停放1小时,办事人员凭扫码可2小时免费。
(二)文化公园东、北停车场、沙良河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1、日间(08:00-18:00):前3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4小时起1.5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18:00-次日08:00):前3小时5元每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6元计收,夜间最高限价6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4、免费停放1小时。
(三)其余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日间(08:00-20:00):前2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3小时起2.5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20:00-次日08:00):前2小时5元每次计收,第3小时起1元/半小时计收,夜间最高限价8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4、免费停放30分钟。
以上三类停车场停放不超过免费时间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跨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
以上收费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乐从镇市民于7月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来函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德民路3号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528300
(二)电话:22836304
(三)电子邮箱:zhouzewen@shunde.gov.cn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乐平镇2022年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2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依法退役的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籍贯或户籍属乐平镇;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2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役的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7月2日期前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乐平镇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采取资料扫描以“职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接收邮箱地址为:lpdangjianban@163.com。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8日(16:00)。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7388370,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附件2,按此公告链接下载填写、附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各1份;
3、已取得的相关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各1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者复员军人证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资料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相应纸质版、有关证件的原件备审。
(三)报名审核
由乐平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工作经验、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五、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个科目。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笔试时间预计:2022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告发布。
注意事项:
1、开考前9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接受检查。逾期到达、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需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储存功能的其它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未结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公示将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及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成绩将按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的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将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提出放弃考察和录用资格的,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七、公示聘用与递补和调剂录用
(一)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递补和调剂录用
对考生体检、政审、试岗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审、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出现的空缺职位,是否调剂录用,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八、薪酬福利
按我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执行,试岗期限为2个月,试岗期间待遇按全额80%发放(住房公积金正式入职后开始购买)。
九、其他要求
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对违反纪律的,将予严肃查处。
2、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群众有权向各级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申诉。
3、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4、凡接触试题、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对于造成泄密事故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对违反招考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况轻重,分别作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畅享乐平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具体防疫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附件:
1.乐平镇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乐平镇2022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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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雇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街道专项雇员40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七)招考职位相关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2022年7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形式。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user/login(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学位学历证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如有退伍(复员)军人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请一并上传。联系人:李先生,0757-83135537。
(二)资格初审及领取准考证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初审,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成功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4日;
3.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低于1:3比例的,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延迟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由街道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街道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开展,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对象。
(五)面试
面试由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街道党工委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组织人事办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②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④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⑤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石湾镇街道。
附件:2022年石湾镇街道公开招聘专项雇员岗位表
石湾镇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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