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11名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2022年7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星期四)至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源路2号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楼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殷老师;电话:0757-8738099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及证件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4张,照片背后请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各两份;
3、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参保凭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住培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各两份;
(三)考试资格审查
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由招考单位负责)。
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和机关雇用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具体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一)笔试
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笔试成绩统一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和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和心态,是否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条件及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
附件: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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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天。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工作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报考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7日。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最后一日下午5:30前将邮件发到我院电子邮箱(以我院电子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待定。联系人:何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757-87800808。
2.报名人员将各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电子邮箱,地址:ssfyrsk@163.com,邮件主题严格按照“报考职位代码-姓名-专业(专业代码)”的格式填写,如“1001-张三-法学(B030101)”。
3.“党办职员(20220111)”岗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电子版;
(2)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彩色扫描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其他与报考职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7)《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彩色扫描件。
(二)考试资格审核: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至报名人员邮箱。经初审合格的,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发放面试通知书,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面试当天需把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交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复核(审查后原件退回)。
考生在进行笔试前,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将拟进入笔试环节考生的名册和相关报名材料报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同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笔试对象。由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向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相关规定,我局按照不同区域停车供需差异,并结合“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用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拟定了乐从镇城区范围内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一类和二类路段具体由乐从镇人民镇府确定。
一.调整乐从镇城区范围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
(一)一类路段:日间(8:00时—20:00时):3元/半小时;夜间(20:00时—次日8:00时):1元/半小时,夜间最高限价10元;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
(二)二类路段:日间(8:00时—18:00时):2元/半小时;夜间(18:00时—次日8:00 时):1元/半小时,夜间最高限价8元;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三)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四)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跨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大车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计收。
二.乐从镇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
1、日间(08:00-18:00):前3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4小时起2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18:00-次日08:00):前3小时5元每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6元计收,夜间最高限价6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4、免费停放1小时,办事人员凭扫码可2小时免费。
(二)文化公园东、北停车场、沙良河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1、日间(08:00-18:00):前3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4小时起1.5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18:00-次日08:00):前3小时5元每次计收,超过3小时后按6元计收,夜间最高限价6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4、免费停放1小时。
(三)其余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日间(08:00-20:00):前2小时按5元每次计收,第3小时起2.5元/半小时计收;
2、夜间(20:00-次日08:00):前2小时5元每次计收,第3小时起1元/半小时计收,夜间最高限价8元;
3、24小时最高限价25元。
4、免费停放30分钟。
以上三类停车场停放不超过免费时间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以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超过免费时间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收费,跨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加收费。
以上收费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乐从镇市民于7月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来函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德民路3号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政编码:528300
(二)电话:22836304
(三)电子邮箱:zhouzewen@shund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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