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南庄镇交通疏导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疏导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NZC2022006
项目名称:交通疏导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疏导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疏导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疏导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投标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3)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4)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大道西61号
联系方式:0757-85388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房
联系方式:13827783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红
电 话:13827783017
项目概况
吸毒人员管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07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7-2022-01456
项目名称:吸毒人员管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吸毒人员管控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1)经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的声明函》进行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 按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 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吸毒人员管控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吸毒人员管控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资格的声明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0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07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07 月 12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07 月 12 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电脑、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7381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228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萧工
电话:0757-82282160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是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属教学研究室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课程改革、地方课程开发、学校课改经验推广;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促进学科教研组建设,改进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建立全区课程和教学评价和指导机制,组织实施全区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佛山市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聘任为专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引进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室专职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化学、中学英语各1名。
二、引进范围
佛山市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相关学科教师或教研员。
三、引进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遵守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政策研究水平;
3.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4.能胜任中学教学,近3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曾任学科科组长,具有区级以上备考中心组、命题组经历或担任区级以上教研员的优先。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或专业领域示范引领能力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它情况。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精神。为学生、教师、学校改革发展服务意识强烈,能充分理解岗位内涵、职责,具有较强的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的专业意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精深,能深刻把握学科本质和学科思想方法,担任过本学科教学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在区域内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不少于3次以上的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学科专业讲座;主持或参与过不少于1项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胜任在全区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指导改进、课程建设与开发、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文件规定给予安家补助、优先聘用、配偶安置和优教服务等扶持。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3日上午8:30-7月15日下午5:30。
2.报名办法:采取邮寄和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要求的报名者,按以下“3.报名材料”内容提交所需材料纸质档(《报名表》和个人免冠照片提供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到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9楼人事股,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同济东路通济大院,邮编528000)。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061779。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下列材料原件按顺序合并扫描成同一份PDF文件发送到邮箱342948528@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姓名+所在单位”,逾期将不接受。其中第(1)项还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含个人照片电子档)。
(1)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类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教科研成果等)。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引进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以发送手机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报名者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包括评课和答辩两部分,视报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课标理解能力、教材驾驭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指导能力等。
职位引进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评课(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考生当场观课一节,准备5分钟进行评课,评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考官结合现场观课及考生评课情况提出问题,考生准备3分钟后立即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评课和答辩前,考生在候考室分组抽取顺序号,依次按抽签顺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留联系电话,以便引进单位及时通知考试事项。若没有留联系电话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的,从其余人选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引进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通知拟引进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从其余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无异议者,区教育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单位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拟引进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年龄、任职及聘任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1.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按防疫要求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并配合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黄码的报考人员按佛山市防疫要求执行。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人员;(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人员。
5.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针对报考人员的防疫措施和要求随疫情发展而变化,以佛山市最新公布为准。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引进公告中安排的时间视疫情形势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将及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实时留意。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061779、82341183。引进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本次引进工作由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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