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居网络三线整治及升级改造东便村小组区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槎街道弼唐村居网络三线整治及升级改造东便村小组区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
2.2项目建设规模:约902769.78元。
2.3计划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6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区城乡结合 部,围绕江湾立交桥及江湾 路商业街,是张槎镇辖区内的一条村,环绕江湾立交桥及江湾 路商业街,东接325国道,南连江湾 路,西邻石湾镇,北邻五峰路。涉及弼唐片区-东便村利旧线缆整治、新建钢绞线、新建资源汇聚点及用户分纤箱,做好配线线缆及主干管网路由,具体实施内容:
2.4.1.1新建钢绞线部分:弼唐社区-东便村二期、三期按设计规划新建钢绞线。
2.4.1.2整治部分:拆分原有线缆资源,去除废旧或多余线缆,把整理后的线缆统一敷设在新建的钢绞线上,待线缆整治完后,把废旧钢绞线全部拆除。
(1)线缆过长的合理整治;(2)线缆不够长的需重新布放;(3)用户箱破损或位置脱落的重新更换安装。
2.4.1.3新建资源部分:靠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旁的两个片区(二、三),新建资源汇聚点及用户分纤箱,做好配线线缆及主干管网路由,把新主干和村居内原有资源割接到新的资源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4.2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为902769.78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857631.29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非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营业执照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报名。
5.2接受报名时间:从2022年7月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2年7月7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
5.3接受报名地点:招标人委托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接受报名。
5.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出售每套售价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万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委会。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及弼唐村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交易须知
10.1所有进入开标评标场所的人员必须全程戴上口罩;
10.2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10.3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10.4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不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交易场所;
10.5凡是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症状,禁止进入交易场所。
10.6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唐村东二街12号南侧二楼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
联 系 人:庞先生 |
联 系 人:黄小姐、王先生 |
电 话:0757-82272170 |
电 话:0757-83130918转8831或883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yd966@qq.com |
2022年6月30日
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泵站维护与管理项目
竞投公告
HCNJ2022-055
一、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泵站维护与管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
2、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对东亨村的泵站进行维护与管理,内容详见合同;
4、维护期:1年;
5、资金来源:村自筹;
6、招标价格:24500元;(含税)
7、定标办法:最低价法;
8、投标保证金:500元整;(现场递交,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500元整;
10、补充说明:建议项目做好扬尘污染防止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办理相关项目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后才动工建设,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付款方式:
承包管理期满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费用。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及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仙村村委会东亨经济合作社文化楼;
3、提交资料:承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10时00分。
八、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亨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542509009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参与开标请保持距离、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
请到过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的人员主动回避!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制定了《佛山市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佛山市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佛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娩(终止妊娠)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DRG国家版分组规则进行分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一、月度结算
每月对已经分娩、终止妊娠或行计划生育手术(节育或复通手术)的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已直接结算的费用按以下方法进行结算:
(一)根据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及分娩(含终止妊娠)住院病组定额结算标准及每月分娩(终止妊娠)的参保人数计算出产前检查及每个病组的月结算额度。产前检查及分娩(终止妊娠)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在相应的月结算额度内的据实结算,超出月结算额度的先按月结算额度结算,年度结束后再按规定清算。
办理了产前检查变更手续的职工,其在原选定医疗机构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据实支付给原选定医疗机构。在变更后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每月据实支付给变更后医疗机构。中途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人数不计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已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人数。
(二)高额生育医疗费用的计付。如参保人分娩住院的医疗费用高于1万元的,其1万元(含)以内的费用,按分娩(终止妊娠)住院月结规则与医疗机构结算;其高于1万元以上部分按实际核准金额支付(即按服务项目付费)。
(三)从每月应支付医疗机构月结费用中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年终清算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予以返还。
(四)计划生育手术(节育或复通手术)记账费用据实支付。
(五)异地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因病情需要由原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转往其他医疗机构产检的,在转入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核报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计入转出医疗机构的记账费用。
(七)产前检查(含门诊终止妊娠)、分娩住院(含住院终止妊娠)住院病组定额结算标准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和公布,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协助制定。生育住院病例的分组情况、年终清算的具体细则等每年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另文公布。
(八)月度结算有关公式:
1.产前检查费用月结算金额=min(每孕次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人数,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人数已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记账费用)×95%。
2.变更产前检查记账费用月结算金额=变更产前检查记账费用×95%。
3.分娩(含终止妊娠)住院病组月结算金额=[min(Σ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病组结算定额×定点医疗机构当月该病组出院人次,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分娩或终止妊娠已直接结算的1万元以内生育医疗记账费用)+1万元以上生育医疗记账费用]×95%。
4.计划生育手术(节育或复通手术)月结算金额=Σ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各例计划生育手术(节育或复通手术)已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记账费用×95%。
二、年度清算
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及分娩(含终止妊娠)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年度清算在年结算额度95%(含)以内的据实清算,在95%以上的按年结算额度清算。
年度清算有关公式:
1.产前检查费用年结算额度=每孕次产前检查定额结算标准×年度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人数。
2.分娩(含终止妊娠)住院病组年结算额度=Σ年度内各分娩(终止妊娠)住院病组月结算额度。
3.年结算额度=产前检查费用年结算额度+分娩(含终止妊娠)住院病组年结算额度。
4.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记账生育医疗费用=当年产前检查记账费用+当年分娩(含终止妊娠)记账费用。
三、年度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的,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年度考核90分以下的,按年度考核实际得分与90分的百分比返还(计算方法为:如考核为89分,质量保证金返还比例=89÷90×100%=98.89%);年度考核60分以下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执行时间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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