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异地身份证办理点/佛山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
高明区办理地址
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1、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咨询电话:0757—88620880
2、高明区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7-88803633;
3、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六路附近;
咨询电话:0757-88930555;
4、高明区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户政
地址: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437号更合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8843422。
办公时间:逢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29(节假日除外)。
在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http://wsfw.fsga.gov.cn)预约后前往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1)这里的“期满换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有效期半年内可以换领,不区分本市或者本省外市。外省户籍的,由于公安部的系统锁定,只能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
(2)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由户政窗口民警来查询流管系统看看申请人是否已在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注意: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暂时未能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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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异地身份证可以办理省份有哪些
佛山异地身份证办理点
办理说明: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现代身份证与传统的“纸版配照片”式身份证相比相似之处已经很少,而更多的是采取高技术的智能卡形式,具备由计算机进行扫描和阅读的能力。当身份证是由国家所颁发时,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办理条件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1] 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 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4]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告知需在佛山市办理居民身份证,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4、如需快递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或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粤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工本费
办理费用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3、遗失补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4、到期换领、变更项目换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办理证件所需要的时间
身份证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内;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身份证专题】
办事说明:居民身份证在中国境内是指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的身份证件。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 1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2
《居民身份证》(未申领“一代证”的除外)
原件
- 3
未成年人的身份证由监护人携同未成年人前往办理,需提交证明监护人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交原件验证
- 4
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原件
- 5
证件人的指纹信息
现场采集
- 6
身份证标准照片
请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场拍摄
- 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 2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 申领、换领20元/证
- 丢失、损坏补领40元/证
-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居民遗失身份证后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市区在区分局户政股)报失,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同时设法寻找。三个月内仍未找回后,携带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
相关事项:
1、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该表由受理单位审查加盖公章后发回当事人保管,当事人凭该表办理补领手续);
2、办理报失手续时,可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报失期间若急需居民身份证办理有关事务的,可持单位(镇、街道、居委、村委)证明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
3、办理完报失手续后又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应迅速向所属派出所报告并注销报失。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时,应将原证交给派出所;
4、办理快证为期7个工作日,每证收费60元(不含照相费);办理慢证为期30个工作日,每证收费20元(不含照相费);
5、对有意报失而多领证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按照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办理条件
换证: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补办:
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
换领: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
补领:可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非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或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等)。无法提供的,需查验已在佛山市流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佛山市户籍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佛山居住证及居住登记办理指南
[3]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4]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说明:申请人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主动将原证交回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领取《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约需60日后制好证件。
4、如需快递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或通过微信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背面的快递二维码,或关注“粤邮车生活”登记收件信息,申请快递。(注意:如需核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须到窗口或自助领证机领取。)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60天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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